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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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蓝卡”:海外留学人才享受市民待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6    [打印] [关闭]
    本报南京5月25日电(实习生魏娟 记者戴袁支)今天下午,南京市常务副市长沈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南京将正式启动“蓝卡”制度。到南京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文件,申办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即南京“蓝卡”)。持此证的海外留学人才,将在办理社会保险、解决子女就读、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购车学驾驶等方面与南京市民享有同等权益,并可享受多项海外留学人才扶持政策。

    据悉,符合以下3项条件之一者即可申领“蓝卡”:拥有外国国籍并持有外国护照;持有中国护照,已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身份;非南京户籍的外省市人员。

    取得“蓝卡”的人员可享受多项人才优惠政策,如:可作为南京市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参加有关部门提供的涉及创新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申报;可在南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购车退税等扶持政策;可参加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子女在接受高中阶段以下(含高中)教育的,可享受南京市市民同等待遇,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在南京参加中考录取时可提高10分投档等。

    沈健说,截至去年年底,在南京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达1万多人,海外留学人才已成为南京在新一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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