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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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30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刘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国家将强化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过程监督。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补贴审核公布制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机构名单和资金补贴数额等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布。

    该负责人对记者说,针对当前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的针对性不强、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不到位、个别地方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监督,通过现场测评、设立举报电话、网上投票、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后就业率以及培训对象满意程度。

    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各地要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培训资金,根据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按照培训的课时数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据介绍,各地将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分别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开展1至6个月的实用技能培训;对在岗农民工,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其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且有进城求职愿望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主要依托技工院校开展6至12个月的专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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