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网站涉嫌利用政府信息牟利
政府信息成为商品?
据陈东介绍,由于工作需要,近几年,他经常需要查询一些企业信息。2006年初,他以律师身份到北京市工商局查询某企业的工商信息,当时信息查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可以上一个叫“名索网”(www.mingsuo.com)的网站查询,同时给了他一份盖有北京市工商局公章的红头文件,文件上指定企业信息要上名索网查询。
“我以付费的方式从名索网上查询到了企业的很多信息,那时从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县的分局查询工商信息,同样需要付查询费,两者费用相当。后来北京市工商局把信息查询中心搬迁到石景山区,路程很远,很不方便,于是,通过名索网成为我查询企业信息的主要方式。2006年到2008年间,我买过名索网的几张充值卡,花了几百元钱。
事情随着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发生改变。《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我觉得名索网提供收费查询的实质是把政府信息当作商品买卖,只要付费就能查询,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于是,陈东去年12月提起诉讼。
陈东提供给中国青年报记者一份去年12月17日,他在名索网付费93元完成账户充值后,查询到的一份名为“综合报告1”的企业综合信息。这份《企业综合信息报告1》共有六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网址、传真、电话、邮编、主营地址、从业人数;企业注册信息,包括注册号、企业类型、登记区县、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别、成立日期、经营期限、住所、经营范围;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包括中文名、英文名、国别地区、职务、证件号码、任职期限;企业投资方信息,包括合营方名称、合营方注册号、合营方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国别地区;外资企业入资情况信息,包括中方应入资额、外方应入资额、中方实入资额、外方实入资额、入资日期、中方出资方式、外方出资方式;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新企业注册号、负责人地址。
“如此详细的企业信息只能由工商行政部门掌握,名索网怎么会拥有这些?”于是,他咨询了名索网相关人员。
陈东提供给本报记者一份今年3月23日,他与名索网销售部工作人员通电话的录音材料,工作人员说,名索网提供的企业综合信息全部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保证真实、权威。这位工作人员还向陈东介绍了企业信息的不同形式,北京市工商局获取全市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后,建立起企业信息的“内档”和“机读档”,内档类似于原始档案,机读档则是在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后形成的电子文档,并适时更新,名索网提供的企业信息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的机读档。
除了咨询企业注册信息的来源,陈东还向名索网客服人员咨询了收费标准。在陈东提供给本报记者的他与名索网第29号在线客服人员聊天的记录中,该客服人员介绍,付费查询企业的综合信息可提供“综合报告1”和“综合报告2”两种内容。“报告1”除了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还有企业法人代表、股东、董事信息,“报告2”则包含了“报告1”中的所有内容,另外增加了企业变更、年检信息的内容。
至于查询费用,“报告1”为普通会员25元、VIP会员15元;“报告2”为普通会员50元、VIP会员30元;一次性给账户充值3000元,可以升级成为VIP会员,VIP会员又可以分为3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分别享受不同比例的优惠。一次性充值5000元的账户费,可以送1000元,而一次性充值1万元的账户费,可以送5000元,而且使用时间没有限制。账户费使用完以后再充值,收费标准也是按照原来的会员级别享受不同待遇。
4月23日,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东提出,名索网开展收费查询的企业综合信息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这些信息属于政府信息,企业不能拿来牟利。华源公司的代理律师朱慧芳称,这些信息是名索网从网络上一点一点搜集来的,公司付出了劳动,要想进行信息查询,就该收费。
朱慧芳律师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名索网的信息并非直接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他们可能和一些登载有企业工商信息的网站有合作,“综合信息只是名索网起的名称而已,他们的工作人员对信息进行了内部的编辑和分类,这些信息都是政府部门可以公开的信息。”
陈东对朱慧芳的这一说法表示不能接受,根据自己的经历,在名索网上,只要付费,就能查询到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甚至包括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各个股东出资比例等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企业信息,“这些信息不属于政府部门可以公开的信息,普通公民通过工商部门是查不到的,除非公检法机关。”
在工商局查询被提示登录名索网
“查企业,就上名索网”,本报记者在名索网的主页上看到这句宣传语,在滚动显示的公告中,有一条“名索网开通4000万企业数据为用户提供企业查询服务!”
记者发现,该网站有“真企业搜索”服务,提供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代表人姓名三种查询方式,可以对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免费查询,一共有23个省区市的注册企业信息可以查询到。记者输入北京市某广告公司的名称,查询到了注册号、企业住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类别、登记区县、成立日期、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除了免费查询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任何人只要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能看到详细的综合信息,但有一个前提——付费。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致电名索网客服中心,说明查询某广告公司的基本信息不能满足需要,想进一步查询该公司更全面的信息,客服人员向记者确认是北京的企业后,推荐记者去“106612315综合信息查询”网站查询。记者询问该网站和名索网是否是一家时,客服人员称:“不是一家,它是我们的合作伙伴。”
在名索网首页底部的友情链接中,有格外突出的“106612315综合信息查询New!”一栏,点击进入后看到一段介绍:“企业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是专门为企业用户、行业用户以及专业人士提供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的企业综合信息报告的查询服务平台。”网页右侧还有“查企业?就上名索网!”的宣传语,记者发现必须注册为会员才能进行查询,记者随后以“bluemoon”的用户名注册,登录进去立即有提示:“您的账户余额不足,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请及时充值。”
记者继续咨询在“106612315综合信息查询”网站查到的信息是否真实,客服人员说:“不正确能让您付费查吗?如果注册企业没有变更的话,我们的信息和工商局的信息是一样的。”
如何在工商行政部门查到这些信息?记者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首页看到,网站上有“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的服务,可以按照企业主体名称和企业注册号两种方式来查询。记者输入在名索网上查询过的北京市某广告公司的名称,出现了一个企业信息表格,记者发现,这个表格内容同名索网上查到的结果相同,只是排版方式和项目名称略有差别。
记者随后以普通市民身份拨通该网站的联系电话,咨询除了这些基本信息之外,如何查询企业股东、企业变更等信息,一名陈姓工作人员说:“除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布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外,其余的信息属于机密,我们这里不能提供查询,你可以问问你要查询的企业注册的工商所。”对于名索网可以提供综合信息查询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名索网提供的信息不一定正确,建议还是去工商所问一下,这样比较正规、安全。
记者所查询的某广告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记者拨通了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咨询热线,按照其语音提示,进入“企业信息查询方式”,语音提示两种方式:登录名索网(www.mingsuo.com)查询和电话查询,使用北京地区座机直拨电话 95001315。
记者辗转找到朝阳分局咨询企业注册信息查询的办公室电话,提出需要查询某企业信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查询基本信息就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其余的就是你交钱也查不了,只有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和律师能查。”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基本信息,是工作人员对原始纸质文件内容进行整理、编辑后的电子文本,这些属于公开信息,任何人都可以查到。而如果到工商局的注册大厅查询,查到的企业基本信息则是原始文件被扫描到电脑中的电子版,没有经过后期整理和编辑,个人则没有查询的权利。
在工商局注册企业的信息按照保密级别,分为内部级和外部级,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注册号等属于外部级,除了企业自身,个人或其他企业没有权利查询,但可以委托律师持介绍信和执业证在注册大厅查询。企业股东、企业变更等信息属于内部级,只有企业自身、公检法系统以及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才能看到。
记者向其咨询为何在名索网可以查到这些综合信息时,该工作人员说:“从去年12月开始就查不了了,原来名索网是我们的委托单位,后来不合作了,近期他们的信息内容都是以前的旧信息。”
北京市工商局:和名索网的合作已结束
本报记者遂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采访要求,5月15日,北京市工商局针对本报记者的问题,作了一份书面解答:
“2005年底,北京市工商局与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合作开发了‘企业信息公众查询服务系统’,2005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系统具有电话语音、短信(移动、联通、小灵通)、WAP、互联网四种查询方式。该系统打破了传统窗口查询的工作模式,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利用固定电话、手机(移动、联通、小灵通)、互联网(www.mingsuo.com)查询企业信息,不仅免去了原来要到工商登记大厅人工接待窗口进行查询的路途、时间等成本,同时也解决了外埠公众不能就地查询北京工商企业信息的问题。
该系统由联通公司委托SP运营服务商——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商局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基本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用户查询所发生的通信、信息费等费用为SP运营商收取的无线增值服务费。为进一步降低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的成本,我们要求联通公司和SP运营商,在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下,按最低标准收取运营服务费,并加强对SP运营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防止变相收费。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们与联通公司解除了合作,将企业信息公众查询功能纳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企业基本信息。
目前,工商部门与‘名索’网站没有任何关系。
据我们了解,‘名索’网的企业信息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2008年5月1日前我局与联通公司交换的原有信息,二是‘名索’通过互联网自行抓取的信息。”
政府信息查询能否收费尚无定论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西锋表示,政府信息和公共信息二者之间具有交叉关系,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共信息的一部分,公共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不仅限于政府信息,同时,政府信息也不是全部都能构成公共信息。对于不应当公布的信息,不能因为交了费用就可以查,交费多就可以多查,交费少就只能少查,这样的方式不是公布、公开信息,而是出卖。对于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应不应该收费的问题,这些信息只能由相关机关才能调取。
“从工商局的企业信用系统中公开查询到的信息非常简单,名索网提供的企业综合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管理,名索网从其他网站上搜集到这些信息的可能性不大。”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的张成律师就此案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名索网称其信息从其他网站得到,它就需要举出有哪些网站。如果真的能从一些网站查到这些工商局本该严格管理的信息,那就说明北京市工商局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信息的泄露,工商局应责令网站停止这种行为,马上整理、收回信息,并向遭受损失的企业道歉。如果名索网直接从工商局获取企业信息,那么,工商局和名索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张成认为,北京市工商局与联通公司合作结束,政府信息就应该收回,或者告知其不允许继续使用。即便没有告知,如果名索网继续用被联通公司委托查询期间的企业工商信息牟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