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打出迎奥运口号被判违法
这份意见书针对的案件是“财经出版社诉北京市工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纠纷案”,去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财经出版社败诉,财经出版社随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财经出版社的代理人、李轩律师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去年8月7日,财经出版社在其网站主页上打出了“奥运加油、中国加油”的字样,他们没想到的是,8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下称海淀分局)告知他们,擅自使用奥运标志,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虽然财经出版社一再解释,表示他们使用“奥运加油、中国加油”时,只是出于奥运会即将开幕,表达对奥运会的美好祝愿,接到告知的当天就撤下了那八个字,但不久后,他们收到了一份海淀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以财经出版社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由,责令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拟罚款1万元。
这份告知书中称,海淀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属于奥林匹克标志的范畴。
“处罚结果让出版社感到非常委屈,使用‘奥运’两个字不可能、实际上也没有给出版社带来任何盈利,只是在举国上下欢庆奥运的过程中一种祝福意愿的表达,没有任何商业目的或者潜在商业目的。”李轩说,由于在事实认定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财经出版社要求海淀分局对可能产生的处罚结果进行听证,“但是海淀分局直接作出了处罚。”于是,财经出版社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在当日财经出版社的网站主页中看到,“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八个字以横条的形式挂在主目录下的中间位置,主页上有“社庆专题”、“组织机构”、“网站动态”、“电子图书”、“网上书店”、“媒体报道”、“点击排行”等栏目,既有出版社的公务信息、基本情况、出版社参加各种公益社会活动等信息,也有图书目录定价等信息。
本报记者曾旁听了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海淀分局答辩称,虽然财经出版社在被他们检查时,尚未取得违法所得,但是网站上不仅有“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字样,同时还有企业名称、企业经营的项目、产品等信息,对奥运标志的使用具有潜在的商业目的,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同时,海淀分局认为,依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召开听证会,对于财经出版社的罚款是1万元,不需要召开听证会,并且已经听取了财经出版社的陈述、申辩意见,程序并不违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支持了海淀分局的处罚决定,认为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财经出版社在其带有商业性内容的网站主页上未经授权使用“奥运”字样,属于侵权行为,海淀分局对财经出版社作出的罚款数额为1万元,无须履行听证程序。
本报记者日前致电海淀分局代理律师,她以此案尚处于二审过程中,婉拒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