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那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人
我很怀疑,文章所说的“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便是人们传说当中的圣人或神了,反正非人。因为作为一个常人,总是难免有一些利益计较,左右权衡,趋利避害的。这大概正是斯密所称的“理性经济人”特质。基于自由经济对道德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强调在斯密的有关利己的《国富论》之外,其实还有一本有关利他的《道德情操论》。但这种强调并不能否认,《道德情操论》的美好之外,仍然有《国富论》的本能在。
道德不可能以反人性的方式获得普及。若说“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不会过分将回报放到眼中,是一种自在的行为选择,但这并不表明,道德必须与回报天然对立。道德并不排斥回报,一个社会恰恰是在一些美德与善行的付出或回报中获得进步的。当然,不求回报未尝不是一种自在的行为选择,并不有悖人性。但是,当道德行为的实施可能带来非理性后果,甚至给自己带来伤害之时,就已经不再是要不要正当回报的问题了。这个时候还要求“不因别人的行为和外在的环境而改变”,若非反人性者,那就必然是被打了左脸还要将右脸送上去的圣人。
我并不准备对一切圣人表示亵渎,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古语总是拂之难去;我也愿意相信世上有一种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是我更深信张远山先生在《反道德的道德高标》一文中所写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中的最低点,以至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20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他深刻地指出,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道德并非不需要前提。“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正是道德的前提与结果。同时,康德也说过,道德的前提是人有自由意志。因此,人们有权从一些现实的体验中获得对道德的思考与解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说“重大的社会丑闻将对社会道德构成威胁”的原因。同时也意味着,当一个社会整体道德处于下行之际,我们要做的似乎不应是要求人们去成为一个“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以挽救道德之溃败。在道德形成机制中,总是先有社会层面的塌陷,才会有道德的礼崩乐坏。若总是不肯从社会着眼着力,那么道德的叫嚣终究底气不足。
曾经有人感叹,“古代中国人,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那么今天,谁还在执意成为这样的人?无视社会层面的溃败,却片面且过度提倡“真正道德信仰”,终究只能使道德变成为一只大棒,在一顿乱舞中制造一种杀气腾腾的非理性时代场景。让道德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而不是胁迫与绑架。否则,我们只会失去对人之为人的基本常识,失去对道德形成机制的基本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