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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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新疆

全疆836万人住上抗震安居房

本报记者 辛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05    [打印] [关闭]
    “我的新房,雅克西!”站在新搬的楼房前,70岁的塔吉尼亚·斯拉姆很高兴,“以前,我们家12口人的居住条件非常艰苦,只有32平方米,家里来客人,娃娃只能在屋外吃饭。现在,政府进行老城区改造,给我们分了52平方米的楼房,还给两个儿子安排了廉租房,我的居住环境一下子变好了。”

    说话间,80岁的买日也木·依克姆老人也凑过来,“以前,我的房子只有25平方米,连个窗户都没有,现在,我的新房48平方米,真的太好了。”

    以前,这两位老人都住在新疆喀什地区的老城区,老城区内有居民65192户,占地8.36平方公里,核心区人口密度达到4.9万人/平方公里,房屋大多数为不具备抗震能力的危旧房,消防通道不畅,公共设施严重不足,整个老城区抗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2008年6月,两位老人居住的喀什老城区启动危房改造综合治理项目,一大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户离开了“棚户区”,搬进了崭新的楼房。现在,乔迁新居的住户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原来的房子很危险,不要说地震,有时候下雨我们都担心房子会出问题。现在好了,我们住得安心,水、电、煤气、暖气样样都有,生活真是太方便了。”塔吉尼亚老人高兴地说。

    新疆建设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新疆是地震多发区,全区所有县、市设防烈度均在6度以上,设防烈度在7度以上的县(市)达73个,占全区县、市总数的81.1%。2004年,自治区启动并实施了抗震安居工程,计划用5年左右,通过加固改造和拆迁重建等方式,使全疆城乡房屋抗震防灾水平普遍提高,全部解决城乡居民的抗震安居问题。

    近5年里,这项抗震安居的改造工程已经惠及全疆。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民卡德尔·玉素甫难掩心中的喜悦,他用政府补贴和自己的积蓄,新盖起了178平方米的抗震房,从此“睡上了安稳觉”。卡德尔·玉素甫开心地说:“以前住在泥巴房子里,生活不安心,地震时全家都害怕房子出问题。现在住上了抗震房,我再也不用担心了。”

    在和田县布扎克乡太克村,46岁的麦克尼沙汉早在2006年就住进了安居房,“国家补助了2000元,我自己拿出8000元。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真的非常安心。”

    据介绍,新疆现有农村人口1112万,农户286多万户。2004年以前,农民住房多不具备抗震设防能力。5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将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截至2008年年底,全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12亿元,全区已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房189.5万户,有836万人住上抗震房。其中,农村151.6万户、城市37.9万户。

    5年来,抗震安居房先后经受住了2005年2月乌什县6.2级地震、2007年7月特克斯县5.7级地震、2008年3月于田—策勒7.3级地震、2008年10月乌恰县6.8级地震等7次较大地震的考验,无一损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实践证明,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新疆在地震灾害防治中被动救灾的局面,提高了全区城乡抗震防灾水平,极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据统计,全区仍有大量农村危旧房屋需要改造。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抗震安居工程再干3年,彻底消除农村危房,让群众全部住到抗震性能好的房子里去。按照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的部署,新疆决定结合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农村危旧房屋改造任务。2009年,全区将建设抗震安居房35万户。目前,各项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地,工程建设正在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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