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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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回应环保部禁令:

认可处罚 停止建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13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刘世昕)针对环保部昨天叫停金沙江中游水电项目的通报,华电集团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已经在第一时间内责成鲁地拉项目立即停止主坝建设,并采取措施确保上下游围堰安全度汛。

    此次被叫停的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涉及华电和华能两大电力集团:投资177.9亿元的鲁地拉水电站由华电集团建设,投资118.7亿元的龙开口水电站由华能集团建设。两座水电站此次被环保部提及的违法事实,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未获得批准的前提下就于今年1月实现了截流。两家公司由此获得的惩罚是,环保部暂停审批其一切新建项目。

    对环保部的惩处,华电集团表示认可。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虽然鲁地拉项目已取得“路条”,环评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截流,事实上已形成了违规,环保部的做法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华电负责人介绍说,公司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对现有水电项目进行梳理,做到所有项目都要遵循环保法规,同时配合环保部完成对鲁地拉项目的环评补充论证。

    西南地区集中了我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但近年来当地水电资源的无序开发备受争议,环保部此次叫停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被认为既是对两家违法公司的处罚,更是对水电开发环境影响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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