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作出一审判决
   6月16日,庭审结束后,邓玉娇(左)与母亲走出法庭。
   当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