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
星期

节能减排 央企还得加把劲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18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刘世昕)“一些企业节能效果不佳;有10户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有9户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这些对企业节能减排现状的描述不是来自环保部门,而是来自今天发布的对41家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审计公告。按照审计公告的意见,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还得加把劲。

    这是审计署近期在环境保护方面发出的第二份公告,上一次是半个月前对渤海治理情况的审计公告。

    审计署为什么将目光投向中央企业的节能环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审计署企业审计司王常松司长解释说,节能和污染物减排是“十一五”规划中,中央政府提出的两项约束性指标,现在时间已经过半,究竟各地的落实情况如何,审计部门也要交一本账,既要揭露企业存在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国家政策、监督执法和企业管理提对策和建议。

    另外,鉴于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运输等领域,对国民经济有较强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而且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其节能减排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政策目标的实现,所以审计署选择了41家中央企业2006年至2007年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公告称,这一年,41家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投资近169亿,虽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能耗和污染排放量都有所下降,但还有的企业不降反升,个别企业排污口2006年的化学需氧量最高排放浓度超过地方标准的5倍,有的企业2007年的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1.41倍。

    被公告点了名的有:包头铝业公司能耗上升了1.83%,大唐张家口发电厂至2007年底仅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9.3%。

    固体废物的处置虽然不是“十一五”规划中主要减排指标,但审计公告仍然指出了他们发现的问题,“部分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当,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污染隐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对主管节能和污染减排的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提出了建议。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