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水库加固后仍存在质量缺陷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刘世昕)从1999年起,国家计划分三期,投入892亿,对7887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今天审计署发布的今年第七号公告对其中554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情况进行评判,少数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被着重提出。
公告称,多数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后已经开始发挥效益,提升了防洪抗震的能力,增强了供水和灌溉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审计署就调集了多家特派办,对18个省水库的除险加固进行现场审计,并要求不仅要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更要关注工程的质量问题。而这次公告也专门提出“168座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工后,仍存在局部质量缺陷。”
审计调查发现,92座水库擅自减少或变更部分主体工程,38座水库施工不规范或存在偷工减料现象,32座水库设计漏项或初步设计不到位,6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漏项或不准确,还有个别地方质检、验收未尽责。其中29座水库主体工程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已经影响到水库防洪能力的发挥。
审计认为,质量问题缘于地方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质量意识不强,专业人员缺乏,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质量之外,公告还指出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问题。有的项目地方资金配套率不到10%,有23个项目将中央资金套出后,再返回财政部门作为地方配套资金拨付,还有的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的重复投入。
管理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法人利用项目建设机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导致一些项目在建设管理、监理、财务管理方面出现问题。
抽查的371座水库有四分之一的投资被用于与除险加固无直接关系的其他工程,如办公及管理用房3.82亿元、防汛道路改造5.25亿元、观测通讯和控制系统3.4亿元等。其中138座水库夹带了扩大库容淹没补偿、兴修电站等明确规定不能纳入除险加固工程的投资3.36亿元。
554个水库项目中,有194个(占35%)存在招投标不合规问题,涉及合同金额7.4亿元,占这些项目应招标合同金额的22%;有95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问题,涉及金额4.2亿元。
审计人员抽查220个水库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白条和虚假发票抵账、大额提取现金和建设资金被侵占、出借、挪用现象,其中51个项目的5658万元建设资金被侵占,42个项目的15311万元建设资金被出借或挪用,55个项目的21407万元建设资金被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滞留达半年以上。
据介绍,审计署已将存在的问题通报水利部,至2009年3月底,10个省(自治区)已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6份,对一些共性问题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各省已有23座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度汛安全的水库工程得到整修、重建,消除了安全隐患。已收回被挪用或多支付的资金6550.36万元,已下拨被滞留或未筹措到位的资金19313万元。部分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了司法或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