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
星期
回应“网络报料”解释罚没物品去向

深圳城管:不存在城管商品销售中心

本报记者 武欣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18    [打印] [关闭]
    15日出现在天涯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再次把深圳城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个标题为《报料,深圳城管是怎样处理收缴来的物品》的网文写道,深圳布吉镇太白路东盛路上一个没有招牌、半开门、非常隐蔽的门面,就是深圳市城管商品销售中心。这里是整个深圳城管收缴来的物品再销售的地方。今天被城管没收的东西,明天就可以在这里买到,城管反复没收,小贩反复买。“就拿我为例,我二十个塑料凳子,每只是六块钱,一年就反复买了十二次,因为上面刻了自己的名字只有去买自己的东西。”

    该帖子贴出来后,立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跟帖中,绝大多数都是指责深圳城管的。

    在试图联系发帖人未果后,15日上午,按照帖子所说的地址,记者在太白路、东盛路两条马路上寻找了很久,最后还是在一位修鞋师傅的指引下,才找到了文中提到的这家店铺。单从外面你很难辨认出这是一家商店,破旧的大门上面还挂着“客家菜馆”的招牌,走进一个半掩着的小铁门,里面确如网文所说,二手餐厨具琳琅满目,锅碗瓢盆,煤气炉、塑料桌椅、案板刀具、只要你能想得起来的、摆小摊所需的物品这里几乎一应俱全。墙角里,还堆着一些从自行车或三轮车上拆下来的车轮。一个40多岁的男子选好了其中两个轮子,正在和老板讨价。记者询问老板有没有烧烤用的铁槽子时,老板回答说:“没有,这个东西哪里有卖,得问问同行?”

    商店旁边一个美发店的小伙计告诉记者,这家商店平日里生意好得很,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买东西,当记者询问他这些货是从哪里弄来的,小伙计说不知道,只是每天晚上都会有个厢式货车来送货,有时半车,有时是一整车。

    那么,店里的商品真是城管在小摊贩手里收缴来的“战利品”么?

    就在记者调查的同时,深圳市城管部门也注意到了天涯论坛上的这个帖子,并由监察支队展开了调查。晚17时,记者收到了城管部门发来的情况通报表示,帖子中提到布吉镇,而布吉根本没有太白、东盛两条路,鉴于路名可能相近,执法人员对布吉街道的长盛路及周边的所有门店进行了仔细检查,均没有发现有倒卖罚没物品的门店。同时,对网文中提到的位于罗湖区的太白路和东盛路所有门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最终在东盛路26号发现网文中出现的门店。经查,该门店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名称为“深圳市罗湖区蔡鹏商店”,经营范围是家具(零售),地址为东盛路2号。据了解,该店以前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后改为销售二手商品,货源都是从一些倒闭的餐厅收购回来的。由于其经营地址和营业执照内容不符,监察支队已督办东晓街道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深圳对于罚没物品的管理已建立了一套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暂扣物品由街区执法队保存,超过期限的将上缴市局罚没仓库,该仓库由城管监察支队负责管理。在收取上缴物品时,有两人验收登记,验收单一式三份,上缴执法队一份,仓库一份,交支队业务部门一份。

    一般小商品根据物品的多少,报由财政部门统一公开拍卖,拍卖款项直接入财政账户。其他破旧铁架、自行车、三轮车等物品,由废品公司现场肢解,其过程由监控录像监管,也有仓库管理人员监督。而支队的暂扣物品放行均由市支队业务部门报支队领导审批,办公室备存后才能出库。

    本报深圳6月17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