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舞弊应淡化升学率之争
他说,由于高校招生大多按省级行政区分配名额,而省内不再细分,于是,各地级市、各县之间,就存在升学率的比拼。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和老百姓会有一种“意识”:高考是当地与其他地区的竞争,而不是本地考生之间的竞争。由此不难理解,当地政府可能默认甚至纵容作弊。
熊丙奇认为,从长远看,治理高考作弊需要对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等进行大的改革,对法制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而眼下应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措施,比如调整招生按省统一分配名额的方式,可以进一步细分到地级市,甚至县。
他解释说,此举好处有三:一是解决同一省份内部各地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问题;二是彻底淡化各地级市的升学率竞争,改变各地把优质资源集中到一所学校与其他地区竞争招生名额的模式;三是让本地区民众意识到,孩子的升学就是这一地区之内的竞争,这样家长也自然会从参与作弊转而检举、监督别人的作弊行为。
熊丙奇告诉记者,目前各地的中考已经尝试招生指标细分,高考也不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此外,熊丙奇提出,各地高考招生考试委员会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当地各校家长选举组成,代表家长监督考试组织,并及时向媒体公布监督的情况。这可以及时发现考试组织中的安全漏洞,督促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在国外学校、学区中普遍存在,而在我国还停留在象征性的组织层面,没有决策与监督的权力。
他还认为,只有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方可对高考作弊釜底抽薪。当下“只看分数不看人”的高考录取制度,以及进了大学之后极低的淘汰率,是考生和家长作弊的原始诱因。如果高校综合评价一名考生的统一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再辅以学校的面试考查,进行录取,考场的高分就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作弊的“收益”将大大减少;如果大学实行“严进严出”或“宽进严出”,严格坚持质量标准,对不合格的学生实行淘汰,“即便因作弊而进了学校大门,却无法顺利毕业,这样的作弊有多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