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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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一企业发生爆炸事故致16人死亡

初步认定是企业法人代表私藏炸药所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22    [打印] [关闭]
    综合新华社合肥6月21日电(记者葛如江)记者从安徽省凤阳县政府获悉,6月21日3时17分,位于凤阳县大庙镇境内的凤阳县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16人死亡、44人受伤。

    记者21日下午从凤阳县“6·21”爆炸事故处理指挥部了解到,这起爆炸事故是企业法人代表私藏炸药所致。目前,其人已被警方控制,其儿子下午已投案。现警方正在审讯中。

    事故发生后,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省长王三运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搜救和善后工作,并前往医院看望伤员。王金山指出,这次爆炸事故,性质非常严重,教训是深刻沉痛的。

    滁州市和凤阳县立即启动了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力开展搜救及事故调查处置工作。伤者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据了解,晶鑫矿业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以生产和加工石英砂为主。由于企业厂区靠近附近居民,死者大部分是厂内职工,而伤者不少是附近村民。

    在爆炸事故现场看到,警方已在晶鑫矿业公司的周围拉起了警戒线,四周全是围观的村民。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偌大的厂区几乎被夷为平地。爆炸点被炸出一个约深5米、直径10米的深坑。周围的树木全被削去了树叶而变得光秃秃的,仿佛冬天一般肃杀。

    据滁州市副市长王图强介绍,爆炸点是一个两层的办公楼,上下12间办公室。炸药就是在办公楼内爆炸的,在办公楼南边的工人宿舍和食堂、厂房,已全被震塌了,大部分死者是在睡觉时被震塌的厂房、宿舍压死的。

    王图强副市长说,初步认定,这家企业只是一个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非采矿企业,不需要民爆器材,其储存的炸药属于违法私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据了解,该批炸药有5吨-7吨,已存放20多天。炸药是从何而来,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另据介绍,企业法人代表在事故发生后曾试图逃跑,他从银行提取200万元后被警方控制,其儿子于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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