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
星期

谁为狂犬夺命声泪俱下

宋桂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23    [打印] [关闭]
    笔者像热爱小动物一样热爱并尊重动物保护志愿者,因此很理解他们为保护动物所做的一切。6月22日,40多名来自重庆、邯郸、北京等地的保护动物志愿者,齐聚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就各界关注的陕西汉中屠狗事件进行探讨,并公布志愿者现场调查情况。一名志愿者在讲述一只名为大熊的犬被扑杀后的场景时,声音哽咽无法继续,在场很多人掉下了眼泪。(《新京报》6月22日)

    上述情景令人动容。“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古人强调要尊重不同物种,这份情怀一脉相承。西方《牲畜权利法》中还有“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地以便休息;宰杀牲畜时要先将其电晕,不能直接宰杀”等规定。而就在几天前,一段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采访时拍死苍蝇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动物保护组织PETA看到后很是光火,计划向奥巴马赠送一个捕虫器,用它可以将屋内的苍蝇捉起并将其放回大自然。相较而言,我们似乎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保护阶段,控诉控诉、调查调查罢了。

    然而,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尤其是为大熊声泪俱下的动物保护者们:一、西方动物保护或动物福利理念的兴盛,是与生俱来还是循序渐进的?二、PETA可怜被奥巴马拍死的苍蝇,而要送个捕虫器,屠狗事件发生时,当地动物防疫送了什么?这两个问题决定了我们的保护行为,究竟是叶公好龙还是痴人说梦。知晓“怎么做”与“能做什么”是两回事,就如“每日食用多种蔬果,可以减轻癌症与心脏病的风险”这个道理,如果讲给稀饭都喝不起的穷人听,充其量只是个“知识储备”,总不能强迫他们每日吃多种蔬果——钱谁出?蔬果谁运?

    汉中杀狗事件是野蛮,操作上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但请动物保护志愿者注意两个事实:一是据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6个县区家犬71份样品的检测,即便采取了相关措施阻止病毒蔓延,阳性率(含有狂犬病毒)仍达18.3%,毒力比较强的城固县等地,阳性率高达40%;二是有数据显示,汉中狂犬病死亡患者达11人之多,汉中全市被狗咬伤人数已达6200多人(中国经济网6月9日)。当此疫情之下,还有比捕杀更有效的办法吗?

    汉中的经济似乎不是很宽裕,我们当然可以无视中国城市动物防疫的现状,怪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做好防疫工作,但救急与究责显然是两码事。人命关天,如果要在人命与狗命之间做出抉择,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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