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打包”清理现行法律
拟废止8件、修改59件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亦君 崔丽)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署,有关方面对我国现行200多件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近2000件清理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的有关议案建议,拟废止8件、修改59件141条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包裹立法”的形式集中清理法律,即立法机关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对散布在多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作出“打包”修改,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介绍说,去年7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对我国现行200多部法律提出了1972条清理意见和建议。
李适时介绍说,这次法律清理重点,放在改革开放早期制定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明显不适应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之间明显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上,主要解决法律中的“硬伤”。对明显不适应现实要求,已基本不适用的法律予以废止;对有些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法律之间前后不一致、不衔接,并且适用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也难以解决的规定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