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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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杰荣:

牢记教训请求处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2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原春琳)备受关注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涉嫌抄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陆杰荣称接受媒体的善意批评,并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6月15日,《东方早报》刊发《辽大副校长哲学论文涉嫌抄袭》,指陆杰荣在《哲学研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涉嫌抄袭”。

    6月18日下午,辽宁大学就陆杰荣“涉嫌抄袭”事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

    辽宁大学网站上刊登的文章说,会上,陆杰荣就“涉嫌抄袭”事件作了情况说明和个人检查。陆杰荣说,抄袭事件集中反映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导师修养的缺失,自己负有重要的不可推脱的责任。抄袭事件给各方面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给原作者王凌云在著作权益等方面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对此向王凌云表示深深的歉意;给《哲学研究》杂志甚至是哲学界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表示歉意;对辽宁大学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也表示歉意。

    他表示,对网络和媒体的善意批评表示真诚的接受,将终生记取这一惨痛人生教训,深刻反省,认真改正,引以为戒,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辽宁大学校长程伟通报了初步的处理意见:第一,陆杰荣在“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第二,这一事件在教育界、学术界以及社会中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原作者和相关单位造成伤害,也极大地损害了辽宁大学的声誉。学校党委要求陆杰荣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反思,深挖思想根源,作出深刻检查。第三,事件虽然出现在陆杰荣身上,但对学校班子全体成员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校党委决定,近日召开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此事件深刻剖析,围绕学校党风、校风、学风、教风以及思想道德建设、廉政建设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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