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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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军事件与言论自由无关

张培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24    [打印] [关闭]
    毫无疑义的是,言论自由是一条基本人权,当然也写进了我国宪法。

    在日常社会生态中,我们常谈言论自由,盖因文明社会公民对自我基本权利的诉求日益强烈。人民长有嘴,自然就有说话的需要和必要,但言论自由也会成为某些别有用心或心术不正者的挡箭牌。

    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近日一语惊人,在接受采访时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百姓说话?”。此言甫出,即引来如潮争议。即便是素常信奉“无政府主义”者,也被这句话雷到。郑州市委组织部官员动作很快,第一时间就有人站出来宣称,逯军此言属个人言行,只是代表个人,组织部也管不了。我很赞赏组织部同志的做法,在事件尚未造成大面积扩散时,迅速做出澄清。可仔细探究逯军的言论,组织部的表态又让人生疑。

    有人以为,逯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自然受宪法的保护,也理所当然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话不错,但需要指出的是,逯局长的话代不代表党委政府,可能根本不由其本人的意愿决定。

    打个粗俗一点的比方,谁都知道,公务员躲在自己家里看黄片没人能管,但若于上班时间品鉴而被人举报,那事态则不一般。换言之,逯军的发言是在特定场合(政府办公室)、特定时期(记者接百姓举报前来采访)、特定环境(媒体享有舆论监督自由)的语境下完成的,其昏言昏语,则全然与所谓的“言论自由”无关。

    其实,据媒体的报道,郑州市委、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正对当地经适房建别墅事件进行全面调查,逯军也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从表面分析来看,逯军是因言论不当遭调查,但在我看来,调查的重点不应放在个人言论上,而是逯军在“违法盖楼”一案上是否涉嫌经济问题,即通常所说的“权钱交易”。需要警惕的是,公众的视线被“奇妙言论”所吸引,从而忽视了郑州地面上非法存在的经适房地皮被别墅抢占、强占的事实。

    所以,普通民众完全不应纠缠于逯军的吊诡言论,而应保持对背后真相的热心;政府部门也应策清调查重点,下力气查一查逯军以及相关人员的经济问题,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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