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
星期
滇粤两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实践特色

扎扎实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刘子倩 本报记者 张文凌 武欣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26    [打印] [关闭]
    云南省、广东省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云南省以“民族干部宣传科学发展观、用民族语言讲解科学发展观、用民族文字阐述科学发展观、用民族节庆展示科学发展观、用民族文化体现科学发展观”为举措,广东省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抓手,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云南:传承民族文化实现科学发展

    云南省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总结出“五用”方针:用民族干部宣传科学发展观、用民族语言讲解科学发展观、用民族文字阐述科学发展观、用民族节庆展示科学发展观、用民族文化体现科学发展观。

    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是少数民族群众重要的文化传承载体。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用傣语、哈尼语、拉祜语、布朗语4种民族语言录制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光碟,发给民族党员和群众,并在媒体上设立专栏,用汉族、傣族、哈尼族3个民族的语言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报道。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分别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材料译制成民族文字,及时把中央精神传达到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中。

    云南的泼水节、目脑纵歌、火把节等少数民族节庆令无数中外游客流连忘返。如今,云南省抓住各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特点,结合各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大力宣传展示科学发展观,将学习实践融入到民族节庆之中,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常态。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到今年“葫芦节”联欢活动的歌曲、跳舞、打弩等传统比赛之中,并将调查研究与开展节庆活动结合在一起;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三月街”上,数万名群众用舞蹈、音乐、服饰、民俗、语言等表现方式,宣传人与自然和睦共处,以环保、人文的科学理念每年接待近千万名中外游客。

    民族文化的发展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云南省运用各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作为宣传载体,使科学发展的理念渗透到各民族的文化生活中,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与此同时,在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新三年兴边富民行动、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边疆党建长廊建设等任务齐头并进,引导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推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广东: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做科学发展排头兵

    去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是第一份在国家层面对珠三角改革发展进行规划的纲领性文件,以《纲要》出台为契机,科学发展让广东省找到了抵御经济寒冬的“法宝”,而贯穿《纲要》的“科学发展,先行先试”8个字,更让广东在改革开放30年后又站在了争做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起跑线上。

    “长期捧着‘总量第一’这块‘金字招牌’,很容易导致不思进取,后果将是极其有害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这番“危言耸听”的话,掀开了广东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序幕。广东一直在追问,在全国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如何才能成为排头兵?随着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在《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推出后,广东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列为珠三角地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第一大任务。

    针对经济转型升级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现状,广东创造性地提出“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战略。而在国际金融危机下,为化解外需不振对经济带来的影响,一项项“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也在强力推进。

    紧接着,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带队,由省有关领导和各地当家人、省直单位“一把手”共同参加的现场会从珠三角9市一路走来,找差距更找思路,一些长期在部门之间、各市之间职责不明、久拖未决的问题,会议都提出了解决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

    “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纲要《决定》中提出的明确目标。根据这一目标,广东将“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基本建立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珠三角则要到2012年率先基本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初步实现现代化。届时,一个最具竞争力的世界级都市圈将在这里形成。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