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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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可给31个省级联系人打电话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03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7月2日电(记者刘声)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宣布,在其网站(www.mohrss.gov.cn)上公布31 个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公布已确定的75个重点联系城市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咨询了解见习工作的有关事宜,畅通各方参与就业见习的途径。

    据介绍,今年4月,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组织一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做好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指导工作,提供各项见习服务,促其提高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保障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

    目前,各省(区、市)已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建立落实了一批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全国共确定了75个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服务监督部门及电话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010-640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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