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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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警告:

“碳关税”可能引发贸易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04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7月3日电(记者程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天表示,部分发达国家提出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此举可能引发贸易战。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近期个别国家拟制定包含“碳关税”条款的法案,有的国际组织也提出“碳关税”可适用于国际贸易规则。

    姚坚指出,中方一贯主张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但部分发达国家提出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美国众议院此前通过了《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该法案中有一个“征收特别关税”条款,规定美国将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理由是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将使为此付出成本的美国制造商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因此美国将采用征收特别关税的方式来抵消这一成本。

    观察人士担心,美国此举将引发欧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效仿,并因此令已趋严峻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更加紧张。

    姚坚表示,中方认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

    姚坚强调,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持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立场,于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参加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

    他警告,“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贸易战。在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时为今年年度气候变化国际会议做出努力的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是不合时宜的。这无助于增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危机的信心,也无助于各国共同为气候变化谈判做出的努力,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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