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
星期

面对倒楼房贷,请银行不要冷若冰霜

周俊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07    [打印] [关闭]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的一幢13层楼房整体倾覆的原因,已经在日前由上海市政府有关方面宣布。尽管不少人在网上以诙谐的口气表示,这幢“俯卧撑”的大楼扶起来还可以住人,但对于这幢倒楼的当事者来说,事情显然不是用一句搞笑之语就可以化解的,尤其是向银行借贷购房的业主,仍然要按月为一堆建筑垃圾还贷,其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在日前由上海闵行区政府牵头召开的沟通会上,业主提出希望能够暂缓房贷还款,但相关部门认为,政府无权对银行发布强行执行的命令。

    其实,对倒楼业主的这个要求,上海几家提供贷款的银行已进行了情况沟通,他们表示:“虽然客户也是受害者,不过这不影响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抵押物不存在了,但是仍可以追索借款者的其他财产。”有律师也认为,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21世纪经济报道》7月4日)

    银行方面说得振振有词,从法律关系来考量,他们说得并没有错。借债还钱,天经地义,银行在这方面似乎有足够的理由。但是,如果换个角度,站在倒楼业主的立场来考量这一问题,就会发现银行的理由并不很充足。对于这幢倒下的大楼,虽然房产商要承担赔付责任,但业主遭的损失不必多说。购房者中也许有一些财大气粗的大款,但更多的还是为此穷尽了毕生积蓄的人,银行冷若冰霜的态度,让人心寒。

    平心而论,这幢大楼的倒塌,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连一些见多识广的建筑专家都说从来没有见过。面对这样一个非常事件,贷款银行应该对购房者有起码的体恤之情。这倒不是说要求银行把贷款一笔勾销,而是不必如此着急地申明自己的主张。银行可以与房产开发商、借贷者等各方面的利益相关人积极协商,比如明确表示,在此次事故最终解决方案定下之前,贷款者可以缓交月供。由于开发商的资金账户已经冻结,贷款银行这样做并不会造成实际损失。银行如果能够表示出这种态度,以一种更周全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客户,既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并不违反其商业原则。

    我国的个人金融消费还很不发达,而且,在个人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两者的关系并不平等。以房贷来说,目前银行普遍采用自己提供的格式合同,贷款者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因故拖欠还贷者,银行可以利用国家力量将其打入不诚信的“黑名单”。但在此次事件中,业主提出在最终解决方案前缓还贷款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希望有关方面能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拿出一个方案,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利益。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