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城乡居民将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2009—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之一,这是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那么,104亿元补助资金的背后,我国公民能够享受到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味着什么?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6日对记者表示,在前期拨付的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6个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25.3亿元基础上,此次中央财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迈出的新步伐。
这位负责人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广大居民不得病、少得病。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国家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各地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国家统一项目基础上,增加服务项目。
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是按照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综合服务成本确定的,2009年不低于15元,至2011年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困难地区予以补助。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意味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将免费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区域均等化。就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东中西无差距,使全国各地人民能够均等化地享受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城乡均等化,就是城市和农村无差别。
根据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通过国家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以及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