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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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的四大疑问

本报记者 李润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0    [打印] [关闭]
    尽管阜阳“白宫”案费尽周折,多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但起诉书还是引起了被害人李国福的家属和诉讼代理人的强烈质疑:这份起诉书能否让张治安报复陷害罪成立?张治安在案件侦查期间被保释的原因是什么?李国福举报的内容是否一一查实?

    疑问一:张治安是不是李国福案的始作俑者?

    起诉书说,张治安分析认为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其后,要求时任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加大查处李国福案件的力度。

    起诉书的这句话引起了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的质疑:难道在此之前,李国福已经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了吗?他到底是因为什么问题被调查的?如果该事实存在,那张治安并不是李国福案的始作俑者,所谓的打击报复的主观性将大打折扣。

    疑问二:对于检方认定的李国福受贿5.9万元的事实,王振宇质疑:检方不经过实际调查,怎么能仅仅依据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来认定李国福5.9万元的受贿事实呢?

    如果该事实成立,那就意味着张治安并非打击报复,而是李国福确有犯罪行为,他的报复陷害罪将不成立,而是依法办案,检方实际上是在为张治安开脱罪名。

    “一个程序违法的调查结果怎能采信?”王振宇说,对于司法来说,程序不公正必然导致结果不公正。

    疑问三:起诉书没有详细介绍李国福的举报信内容,王振宇对此质疑说:他到底举报了张治安的哪些罪行?这些罪行是否一一查实?李国福举报的问题是否和张治安现有罪行相符?这份举报信只有李国福和张治安、汪成看过,其家属均不清楚,难道检方没有查获这封信吗?

    据李国福在北京亲戚处存留的一份举报信显示,这份题目为《数千农民在流泪,万亩良田被糟蹋》的举报信,列举了张治安的六项罪名:一、欺上压下,无任何审批手续强行征地万余亩;二、藐视法纪、顶风作案,拆除一所小学建成美国白宫样式的新大楼,耗资巨大,而且是“三无”违章建筑;三、滥用土地,以土地换黑金,用耕地建别墅群;四、挪用资金,2005年至2006年,张治安在生态园内建了一个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和吃住游乐为一体的别墅区,所用资金基本为他挪用水利资金和教育资金的2000万元……

    疑问四:起诉书说,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接手侦查张治安案件时,又发现被告人张治安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2009年3月2日对其受贿犯罪事实继续侦查。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11天后的3月13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治安取保候审。5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张再次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逮捕。

    王振宇质疑,在侦查期间,张治安为什么会被取保候审?是什么原因被取保的?这种情境下取保候审是否给了他充足的时间去串供?

    检方说,案发后,被告人张治安的亲友代其退出了全部受贿款。

    由此留给更多人的一个疑问是,其亲友是如何得知张治安受贿的对象、次数和数目的?除了个别大额索贿是由其亲友保管外,更多的是张治安在办公室等地秘密收取的,毕竟,受贿这样的事一般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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