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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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政府全额承担
“7·5”事件伤者医疗费用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3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2日电(记者毛咏 周生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12日在电视讲话中表示,政府全额承担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无辜受伤群众住院、治疗及生活费(包括家属陪护费用)。

    对于致残的无辜群众,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组织力量进行伤残等级认定工作,随后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努尔·白克力重申,对乌鲁木齐“7·5”事件中遇害的无辜群众的家属给予一次性特殊抚恤和丧葬补助,一次性特殊抚恤金的标准为每人20万元,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1万元。

    努尔·白克力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全国部分省份、企业集团及社会各界纷纷要求捐款,自治区已发出《关于向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无辜受害者开展民族团结捐款活动的公告》。从各地募捐到的资金,将专项用于救助遇难者家属、受伤的无辜群众和财产遭受损失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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