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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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力拓“间谍门”亟须拉直三个问号

吴睿鸫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3    [打印] [关闭]
    澳大利亚力拓集团驻上海办事处的胡士泰等4名员工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被拘,震惊业界,堪称自2004年铁矿石谈判为公众瞩目以来的最大新闻。而随着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涉嫌商业犯罪被拘,此事背后的情报交易链条也逐渐清晰。(《武汉日报》7月12日)

    力拓窃密案发展到今天,不能简单地说是一个“间谍门”事件。它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机密、涉外商业贿赂以及铁矿石交易的乱象。我们应跳出“间谍门”事件,直面亟待解决的三个问题:我国的铁矿石贸易何去何从?国家经济机密如何保证不再被轻易窃取?外企向中国企业行贿问题怎样破解?

    要想拉直这三个颇为棘手的问号,首先,要严厉整肃铁矿石贸易。我国铁矿石交易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窝里斗”、各自为战、“内奸”频出、市场机制严重扭曲等状况,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整合钢铁企业数量。目前中国共有大小钢企1200家左右,排名前5位钢企的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相比而言,美国、欧盟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排名前4位钢企的产量占全国总量60%以上。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大钢铁行业整合力度,像日美和欧盟一样,逐渐形成一批全球行业的钢铁“领袖”,那时,自然会在铁矿石国际贸易中形成“拳头”,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与此同时,对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实行“精兵简政”。2005年,我国拥有进口铁矿石资质的企业超过了500家。去年9月,我国拥有进口资质的企业有所减少,但仍有112家,与日本仅两三家企业参与铁矿石价格谈判的状况相比,我国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实在太多了。只有“精兵简政”,才能解决内斗内耗,最终一致对外。

    其次,堵住泄露国家经济秘密的“管涌”。眼下恰逢酝酿修订“国家保密法”,我们不妨利用力拓窃密案,梳理总结跨国公司在中国窃取国家经济机密的流程和路径,及时堵住泄露国家经济机密的“管涌”,同时,制定国企人员泄露国家经济机密的处罚条款。

    最后,制定《涉外反商业贿赂法》。从美国朗讯公司在中国的行贿丑闻案,西门子公司在中国巨额行贿案,再到最近的力拓行贿事件,跨国公司在我国屡曝“贿赂门”。尽管《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对商业贿赂行为设有专门条款,但针对跨国公司的贿赂行为却存在法律真空,从而导致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胆大妄为。因此,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涉外反商业贿赂法》,遏制涉外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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