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257名购房者骗贷7.5亿
开发商虚构257名购房者
开发商邹庆曾担任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华运达经贸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几年前,由于公司资金链紧张,邹庆便产生了从银行骗取按揭贷款的念头。
据邹庆公司的员工透露,2000年底开始,公司要求员工冒充购房者,来购买华运达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第一批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和一些老员工,而这些按揭贷款都由公司来还。后来,公司又让员工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冒充购房者向银行按揭贷款,公司承诺给每个虚假购房人2000元的好处费。
就这样,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华运达房地产公司找到257名“购房者”,而这些人多数都是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年轻人。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43岁的刘某是这些“购房者”中的一员。在购房按揭的申请材料上,他是一名医药公司销售经理,月收入高达6万多元。而他的真实身份却是一名身患残疾的无业人员,每月靠领取城市低保金维持生活。
搜集到大量身份证后,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公司开始伪造购房按揭申请材料,这些材料由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填写盖章后封装。为提防银行和律师的抽查,华运达公司还为每个虚假购房人准备了一张打印好的纸条,上面有房号、面积、贷款金额等,并要求“购房者”熟记。
法院经审理查明,通过这些虚假的购房者和购房合同,邹庆从银行共计骗取个人按揭贷款7.5亿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7亿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一审判处邹庆无期徒刑。
层层防线何以形同虚设
那么,这7.5亿元的巨额贷款又是怎么突破层层“防线”从银行被骗出?
要想获得银行贷款,首先要过律师这一关。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协议》规定:律师“对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资料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法律见证,对借款人的信誉、资质状况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向银行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
而法院审理发现,负责贷款申请人资格调查的律师孔卫东和战军在办理业务中却存在严重失职。据孔卫东和战军二人供述,他们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只是对申贷人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就进行面签。如果他们不在,就由他们的助理或者其他律师代为办理。而对于发现的问题,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迈过了律师这一关,邹庆等人炮制的虚假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还要面临银行的严格审查。然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徐维联在审批、发放个人按揭贷款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严重失职、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的行为。
该行的信贷员在审查中发现,有的申贷人年纪轻,学历不高,但收入却很高。此外,在电话查访中,一些申贷人还否认自己买房。于是,信贷员将问题反映给徐维联,但他却表示可以继续放贷,甚至说“只要公司是真实的,房子在,就可以贷”。
2007年,法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孔卫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战军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徐维联有期徒刑5年。
“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
负责审理此案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谭劲松说,从表面上看,邹庆能够顺利地从银行骗出巨额贷款就是因为律师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但本质上却反映出当前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谭劲松说,银行委托律师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调查,理当支付相应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的强势地位,这部分费用往往转嫁到申贷人身上。这样,申贷人就成为律师的客户,而律师也变成为申贷人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拿到报酬,律师往往就会对申贷人的资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现问题也不说,导致一些不具备资格的申贷人蒙混过关。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各银行都把个人住房贷款视为“优质业务”。加上有房屋作抵押,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理之下,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就放松了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查,同时也放松了对各种风险的防范。
在这起骗贷案中,由于华运达公司开发的项目还没有封顶,因此银行没有把该项目拿来抵押。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依然对个人按揭贷款进行放贷,这无疑使得自身面临巨大风险。同时,银行本应该对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进行严格监管,但在实际操作中,华运达房地产公司却可以随意支配保证金,甚至用来支付个人按揭贷款。正是银行多重“保险”的共同失效,最终给自身带来巨大损失。
一些金融专家表示,这起巨额骗贷案的发生,给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为应对危机,我国银行机构今年上半年集中投放了7.3万亿元的巨额信贷,这为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保障,但也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新要求。银行在注重“量”的扩张时,同样应该注重“质”的提升,如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审查,让各道“防线”发挥应有的作用等。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对冒充购房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如何适用法律作出制度安排,从而严厉打击合伙骗贷的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