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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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书记处确定六项具体措施

支持新疆团组织积极配合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5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记者李立红)今天下午,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主持召开书记处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团中央机关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结合重点工作,共同支持新疆各级团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

    会议研究确定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支持新疆500万元,建设10所“民族团结希望小学”。二是团中央、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支持团新疆区委500万元,用于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三是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新疆捐赠20万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科普图书。四是为新疆全区98个县(区)级团组织各提供3万元,共294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在青少年中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法制意识教育活动。五是为新疆全区854个乡(镇)团委各提供1台电脑,为新疆共青团基层工作提供支持。六是继续招募千名西部计划志愿者适时到新疆基层地区开展支农、支医、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周长奎出席会议,团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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