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铐律师”是司法界的耻辱
7月11日,身心受到伤害的何律师,在网上发了这样一个帖子,他说:“感谢大家对我的理解和支持,让我屈辱的内心宽慰和温暖了很多。”
他告诉大家,由于考虑到对今后执业生涯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他在贴《控告信》时,把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他的名字省略去了,希望大家理解。当记者电话联系到何律师后,他表示不愿谈更多的东西。他说:“此事发生后,耽误了我很多时间,许多事需要马上处理,我必须把耽误的事赶快做完。”
但是他表示,对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他不满意。“虽然调查组认定法官未经批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错误的,但对于为何要铐、是否请示、多长时间、参与人员等细节都未涉及,因此我希望调查组公开事件真相。”
众多律师在声援何律师的同时,对目前律师的执业环境表示出担忧。有律师认为,虽然此事件是一个个案,但它暴露出“律师其实是司法体系中的边缘人”。
“律师本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保护者,可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却要考虑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站直腰板说话都很困难。”一位律师指出,其实不少律师的工作都是“在委曲求全中进行的”。
他说,自己从不接刑事案件的辩护,就是害怕律师执业的“三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但是,这并不代表民事案件中就没有这些困难。”他说:“有时候,相比于当事人,律师更加委屈,更加忍气吞声。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一个官司,所以他们敢说话;而律师一辈子都要打官司,即使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案子,有些话也不敢说。他必须在法官面前小心翼翼,因为他今后还要打官司。权利的不对等,甚至让一些律师做出违心的事。”
今天,昆明上百名律师在一封“致云南法院的公开信”上签了名。这封公开信说:“作为何律师的同行,为了使公民基本权利不再受侵犯,为了还律师一个公正的执业环境,我们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监督,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开展素质教育活动,杜绝此类事件再一次发生。”
本报昆明7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