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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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律师表示:

“法官铐律师”是司法界的耻辱

本报记者 张文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5    [打印] [关闭]
    7月10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对昆明一位律师实施非法拘禁达40多分钟的事件,在云南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云南律师界执业者对此事表示“震惊、愤怒”,要求能严肃处理此事件中的当事人。一些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法官在法院做出公然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事,是司法界的耻辱。”

    7月11日,身心受到伤害的何律师,在网上发了这样一个帖子,他说:“感谢大家对我的理解和支持,让我屈辱的内心宽慰和温暖了很多。”

    他告诉大家,由于考虑到对今后执业生涯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他在贴《控告信》时,把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他的名字省略去了,希望大家理解。当记者电话联系到何律师后,他表示不愿谈更多的东西。他说:“此事发生后,耽误了我很多时间,许多事需要马上处理,我必须把耽误的事赶快做完。”

    但是他表示,对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他不满意。“虽然调查组认定法官未经批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错误的,但对于为何要铐、是否请示、多长时间、参与人员等细节都未涉及,因此我希望调查组公开事件真相。”

    众多律师在声援何律师的同时,对目前律师的执业环境表示出担忧。有律师认为,虽然此事件是一个个案,但它暴露出“律师其实是司法体系中的边缘人”。

    “律师本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保护者,可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却要考虑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站直腰板说话都很困难。”一位律师指出,其实不少律师的工作都是“在委曲求全中进行的”。

    他说,自己从不接刑事案件的辩护,就是害怕律师执业的“三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但是,这并不代表民事案件中就没有这些困难。”他说:“有时候,相比于当事人,律师更加委屈,更加忍气吞声。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一个官司,所以他们敢说话;而律师一辈子都要打官司,即使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案子,有些话也不敢说。他必须在法官面前小心翼翼,因为他今后还要打官司。权利的不对等,甚至让一些律师做出违心的事。”

    今天,昆明上百名律师在一封“致云南法院的公开信”上签了名。这封公开信说:“作为何律师的同行,为了使公民基本权利不再受侵犯,为了还律师一个公正的执业环境,我们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监督,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开展素质教育活动,杜绝此类事件再一次发生。”

    本报昆明7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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