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政府丑闻,不能置身事外地痛斥
这种淋漓尽致的痛斥,毫不留情的反思,让舆论和公众听来感觉很爽很过瘾,尤其是对有关部门用惯见的“聘用人员”回避责任的尖锐批评,说到了公众心坎儿上——因此,舆论对阮市长一片赞誉之声。这确实值得盛赞,舆论至今曝光过这么多丑闻,有几个高官像这样站出来毫不讳言和护短地称“这是政府丑闻”?
写这篇文章,并不想继续盛赞阮市长,而是想将批评继续下去。一方面,对“经适房六连号”的丑闻,不能因为市长一两句畅快的痛斥而混淆视线,停留在对“高官痛斥”这种中国特色之政治美学的观赏和审美中,忘记了监督,将揭露丑闻偷换为一场肉麻的赞美。另一方面,市长痛斥政府丑闻,迎合了舆论的道德义愤,却缺乏愿为丑闻承担领导责任的勇气和坦诚。
抽象地痛斥政府部门的丑闻,对于地方领导而言并非难事,既树立了政府的形象,又赢得了舆论的掌声。但是,如果领导者没有借此反省,剖析自身与政府丑闻的关系,而作为一个局外人,“置身事外”地进行批评,就让人感觉颇不舒服。
在某些“痛斥版本”中,领导者往往显示出置身事外的风格:用激烈的言辞批评自己的下属官员,却小心翼翼而极其巧妙地将自己排除在问题之外。以高高在上的领导身份批评下属的作风涣散和滥用权力,以上级不可触犯的威严将矛头指向下级,而刻意回避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愿把自己置于丑闻中去进行反思,也不愿主动为丑闻承担任何道义责任——这样说,并非说领导要为自己管理辖区内的任何问题承担责任,这种无限责任与其掌握的有限权力是不相称的,对其也是不公平的。只是想说,领导在进行这样的痛斥时,起码不要流露出那种“置身事外”的超然态度,不要装作一切与自己毫无关系。在法律上也许不用负责任,但在道义上却难脱干系。
这样置身事外的痛斥,实际炫耀和传递的是一种特权:作为领导,我可以痛斥;身为领导,我可以借痛斥而置身事外,将问题都推给别人。说到底这是一种金蝉脱壳的政治秀。
领导痛斥已成为地方治理生态中的一道常见的风景,官员一怒斥,总能赢得无数追捧和掌声,但我不喜欢这样居高临下的痛斥,甚至有点儿反感。真正坦诚的领导痛斥,不应只置身事外地批评下级,应该将自己也置于问题和丑闻中一起反思和批评。自己主政的政府部门暴露出那么大的丑闻,是不是与自己的监管不力有关,是不是源于自己的失察,是不是在制度安排上存在诸多漏洞。甚至,是不是自己的某些行为对下属产生了很不好的暗示?
就拿武汉此次的“经适房六连号”丑闻来说,既有调查显示是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串通、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管理职权进行权钱交易——为什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这么明目张胆地滥用权力,会这么轻易地逃过监管?这些问题,不能通过抽象的痛斥在含糊其辞中蒙混过去,法律不追问市长,不代表市长可以回避道义上的扪心自问。
当然,从法律来讲,直接责任并不在市长,他不必为丑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甚至不需要承担间接责任。但从道义上来说,市长应该跟纳税人、市民和舆论说声对不起。
“经适房六连号”丑闻让阮市长连着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这说明他对这起丑闻有着深重的耻感,感觉自己是有责任的。痛斥政府丑闻让人佩服,如果能对丑闻承担道义责任,就更让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