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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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

替考学生从4个变为13个
官方反馈信息仍然存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18    [打印] [关闭]
    

    本报福州7月17日电(记者陈强)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局今晚对本报今天报道的“闽侯中考替考事件调查”作出反馈,称鸿尾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陈显曙承认自己“组织13名学生替考”。

    此前,对该校教师反映的组织初二学生代替初三辍学生参加中考的问题,陈显曙先是矢口否认,之后承认有4名学生替考,在本报披露之后,又改称有13名学生替考。

    闽侯县教育局今晚通过福州市委宣传部给中国青年报记者发来反馈函说,“经反复深入调查,闽侯鸿尾中学存在中考替考现象。该校教务处副主任陈显曙出于帮助13名辍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中考考务手续过程中违规操作,组织13名学生替考。在查实相关情况后,县纪委、县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开除该校教务处副主任陈显曙党籍、行政撤职并调离原岗位;给予分管教务处工作的副校长林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学校校长温少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被替考的辍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替考,也没有向学校提出要毕业证,陈显曙怎么可能“出于帮助13名辍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目的”去组织替考?替考的13名学生到底是不是初二的学生?替考是陈显曙的个人行为还是学校的组织行为?发稿前,记者就上述问题打电话询问调查组负责人、闽侯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谢国星,谢表示调查材料不在身边,明天请示局长后再回答记者的疑问。

    记者问谢,“是否对陈显曙提供的替考名单进行过一一核实?”谢说,今天忙得不可开交,明后天会进行核实。

    那么,为何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当事人再次作出处理?谢回答说,上级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希望记者理解。

    另据记者了解,一些被替考学生的家长已经接到校方的通知,要求不要再对外说孩子“没有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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