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1日
星期

西南交大遭误伤

闵捷(中国青年报记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1    [打印] [关闭]
    看了7月17日“青年话题”版的一篇评论《禁止记者入内,西南交大跟谁新闻通气》之后,作为采访了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抄袭事件的记者,我感到难过,因为西南交大被这篇评论误伤了。

    7月14日,《成都商报》率先披露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涉嫌抄袭论文,西南交大顿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7月15日,我联系西南交大采访此事,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因为面对抄袭论文等学术造假问题,回避媒体的大学可是不少,给出的理由包括“正在调查”、“暂时不接受采访”等等。

    很快,我就接到了西南交大的回复:7月15日下午4点半,学校将就黄庆涉嫌抄袭论文一事,召开校内的通气会,不对记者开放;会后,校长将举行新闻通气会,向记者介绍情况。

    于是,我顺利采访了当天下午的新闻通气会,其他媒体的十多位记者也顺利进场。通气会上,西南交大校长陈春阳讲述了本校对黄庆博士论文的调查情况,结论是抄袭成立,取消了黄庆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资格。

    7月16日的报道中,《中国青年报》谈到西南交大举行了两场通气会;《成都商报》提到西南交大举行了不让记者入场的校内通气会,没有提及新闻通气会。

    《禁止记者入内,西南交大跟谁新闻通气》的作者,就依据这两份报纸的报道写的评论。但是显然,他将两场通气会混淆了,将不对记者公开的校内通报当成了新闻通气会,并由此批评西南交大的心态不好,拿记者撒气。这种粗心大意的评论,实在有失公允。

    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我接触过的很多记者和评论者,都仔细查证、小心下笔,生怕弄错了事实和观点,给自己和他人的声誉带来损害。但是,也有不少评论,混淆事实,或者在没弄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就下笔千言。

    尊重事实,是一切报道和评论的基石。我不知道,评论者有没有想过,你手中的笔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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