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地方政府10条应对网络舆论的建议
2.中国客观上已经产生一个“压力集团”,这就是3.38亿网民。其中,包括2.26亿网民看网络新闻,新闻跟帖是最为草根化、大众化的网络舆论;1亿网民访问BBS,这是网络舆论形成和发酵的主要推手;1.82亿网民开博客且6425万人半年内更新,所谓网上“意见领袖”的博客是“权重”最高的网络舆论;1.55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2.4亿网民使用即时通讯工具,他们中的“公民报道者”托起了两种新锐的网络舆论载体——微博客和QQ群,每天都有可能用手机和互联网实时播报公共事件。
3.遭遇突发事件,政府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掌握主导权。“危机管理”实质上是“危机沟通管理”。例如危机管理专家诺曼·奥古斯丁主张:“说真话,立刻说。”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总结的经验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要求“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4.社会问题非政治化。研究表明,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当事人和围观民众的诉求都是地区性、行业性利益问题。高明的地方领导者,总是善于把带有某种政治诉求的问题化解为地区性问题、行业性问题,把社会压力分解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去逐一处置;而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把这些具体的经济、民生方面的问题政治化,只会激化矛盾,让各种社会压力都集中到一个断裂点上。
5.针对某些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形象的负面新闻,一旦调查属实,建议政府迅速采取必要的“切割”手段,包括中央和地方切割,地方与基层切割,政府和无良官员切割。避免上级政府为下级政府、政府为个别无良官员的不作为和其他问题“背书”,不要被他们用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所忽悠。
6.在网络舆情中,政府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勇于“抢旗帜”。在历史上,我党与当政的国民党反对派作斗争时,以周恩来同志为代表,就特别擅长抢民主、和平的旗帜,赢得了广大工农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拥戴。今天,就是要高扬社会公正、司法公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旗帜,积极排查和解决社会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种种顾忌,把这样的旗帜送给网上“意见领袖”,而让广大网民对政府失望。
7.群体性事件处置往往包含三要素,即公布事实真相,惩处民众暴力和恢复社会秩序,惩戒不作为或有问题的官员。瓮安事件以来各地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一再表明,这三件事孰先孰后,很有讲究,效果也大不一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问责。如果地方政府不反思自己在新闻发布和说服公众方面的工作不足,却迁怒于无辜的当事人和网民,恐怕是有失公允的。
8.政府在舆情应对中如何充分发挥“主场优势”?因为政府掌握的信息远比网民个人所了解的信息全面而专业,中国政府对新闻媒体(无论报纸、电视还是网站)具有重大影响力,而且最主要的一条,政府应该具有权威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失语,不妄语;发挥信息优势,学会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利用政府与民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力地引导舆论。但也要警惕政府的“主场优势”变成“主场劣势”,这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流失。要正视这样一个严峻现实,一些地方在公共政策、社会治理、官员操守等方面存在阙失,让网民对公权力产生某种不信任感,对社会公正缺乏信心,形成传播学上的所谓“刻板印象”。在不少地区,修复政府的公信力是当务之急。
9.地方政府宣传部门在网络社区(BBS、微博客、QQ群等载体)和“公民报道者”和“网络意见领袖”中发展“盟友”。盟友不是部下,也不是潜在的敌人。要允许和鼓励他们对地方政府的施政阙失提出批评,开展舆论监督,同时通过积极沟通对话,帮助他们理解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全部复杂性,引导他们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帮助地方政府,缓释民间某些不满情绪。
10.政府的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能力,也是执政能力和执政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意早期受到冷落,才演变成中期的“民议”、后期的“民怨”。民意在每一道环节上的被冷落与搁置,都会导致舆情能量的聚集。一方面,要改进政府的立场表达和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增强说服力;另一方面,要把握住社情民意的脉搏,认真倾听网民和公众的利益诉求乃至某些非理性情绪,促进官民沟通,促进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均衡表达和平等博弈,化解社会隔阂和对立情绪,打造国民政治共识,打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