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6日
星期
西安一半中学生暑假仍在集体补课

教育局文件为违规补课“开绿灯”

实习生 王娟 本报记者 王国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6    [打印] [关闭]
    进入暑假后,西安理工大学附中新高三(指秋季即将入学进入高三)的学生“根据规定”,开始在高温的天气下补课。学生们写了一封“一天补半天课”的建议书,征集大家签名后,交给了校领导。建议书写道:“恳请领导们让我们上午来校学习,下午在家自主学习,我们坚信,现已成熟长大的我们不会浪费时间。”

    与西安理工大学附中一样,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西安市几乎所有中学的新初三年级和新高三年级学生,都得在学校补课。大多数学生家长都没有反对,学校也不怕教育部门来查处,因为这样的补课是西安市教育管理部门允许的。

    日前,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各地中小学校暑假组织集体补课和有偿补课,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及时查处。

    这一通知下发后,西安市教育局也发出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将严肃处理。但这份通知同时却说“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

    由于初中、高中各有三个年级,暑假前中考和高考先后举行,毕业班不存在补课问题,学校里就只剩四个年级的学生,允许其中两个年级补课就意味着,在西安,一半的中学生需要在暑假补课。

    教育部等并未说过允许初二升初三、高二升高三的学生假期补课,为什么西安市会明确作出部分学生“例外”的规定呢?

    7月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西安市教育局的书面答复。

    答复称,允许新初三、新高三生暑假补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有效教学时间的缩短”。“高考原来是每年7月份举行,现在提前到6月份,总学时减少了整一个月,但考试内容并未作相应的减少”;而且在课时总量没有减少的情况下,“每年法定节假日、自考、成考等各类考试占用了一定授课时间”。

    据了解,西安市允许“新毕业年级”假期补课的规定已延续多年。早在2006年,西安市教育局的“补课禁令”里,就有“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必要时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补课”的说法。

    西安市教育局给出的另一个原因是:“教学容量科目和容量增加”。教育局给记者的回复中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学习的科目有所增加,学习的内容、课时和难度均有所增加(学科综合性更强,能力要求更高,个别学科课时增加,比如艺术)。因此,学校很难在原先的教育教学时间内完成现行的教育教学计划。”

    然而,无论是高考提前至6月进行,还是节假日等侵占授课时间,都不是西安市一家面临的问题,也不是只有西安市才有新初三、新高三生。

    西安市教育局在回复中提到,“全市的违规补课整顿工作”正在开展中。据了解,暑假以来,西安市确实对一些违规学校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根据其规定,这里的“违规补课”并不包括新初三、新高三学生。

    “这是一种违规行为”,对于西安市教育局给部分学生补课放行的规定,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康丽颖说,“学校集体补课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不能搞区别对待。”

    她认为,课上完不成的任务课后补,实际是学校和老师不重视课堂教育质量的表现,为完不成正常教学任务留下了余地,极大地损害了学生的利益。集体补课这种无针对性的“大班补课”和平时上课没什么区别,收效也不会太好。

    对于三令五申之下仍不时刮起的“补课风”,一些教育专家表示担忧。“补课很容易泛滥成灾。”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导师高洪源说,“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着攀比和竞争,一个学校补课,其他学校很容易跟风。这样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补课的学校越来越多,补的时间越来越长,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受伤害的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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