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科研流动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
像常学立这样暂时没有找到理想工作、在武汉大学科研流动岗位上工作的毕业生还有300多人。
为了做好科研流动岗位聘用毕业生工作,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要求学校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采取自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工作方式,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学校确定了550个科研流动岗位的聘用计划。学校下属的院系及科研单位申报岗位数达618个,武汉大学控股或参股高新技术企业也提供就业岗位700多个,远远超过计划数。
在科研流动岗位聘用工作中,武汉大学不局限于国家重点、重大项目,还扩展到一般科研项目;不局限于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还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除了纵向科研项目以外,学校还鼓励各单位通过产学研合作项目及其他横向项目经费聘用流动岗位人员,进一步拓展了选聘毕业生的岗位范围和毕业生的就业空间。在选聘毕业生生源方面,强调不局限于本校毕业生,对其他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择优录取;在已经录用的人员中,外校毕业的生源占38%。
学校还为受聘人员提供全面保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和负责部门签订流动岗位聘用合同,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学校明确规定,科研流动岗位人员享受与同期毕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一样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计发,学校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管理他们的档案并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计生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社保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财政经费承担。同时,学校还给这些人员发放一定额度的住房补贴。
武汉大学认为,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新的模式,利用科研经费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不仅能解决毕业生的临时就业问题,从长远来看,还能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推进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专职和流动相结合的科研队伍建设,推动我国科研预算与投入体制的改革,调整科研经费结构。
截至日前,武汉大学2009年科研流动岗位实际聘用毕业生35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6人,硕士研究生112人,本科生193人,专科毕业生6人;213人为本校毕业,136人为省内其他高校毕业,8人为省外高校毕业。
本报武汉7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