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
星期
助青年就业创业 手段丰富效果好

“湖南青年创业基金”越做越大

本报记者 洪克非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8    [打印] [关闭]
    凭着认同度极高的计划书,24岁的陈兵拿到湖南青年创业基金会资助的两万元,为自己的花卉种植园建设筹集到了关键的资金。家住湖南省临澧县合口镇大丰村的陈兵,2006年6月毕业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园艺专业。他曾在苏州学习蕨类植物、时令鲜花生产,在广州从事过花卉销售,2008年3月回乡从事花卉生产与销售工作。

    陈兵的目标是,在花卉市场尚未开发的常德市建立一个生产基地,这需要3.8万元的投资。他倾尽所有,仍有1.5万元的资金缺口。湖南青年创业基金会资助的两万元真可谓雪中送炭。

    与陈兵一起成为湖南青年创业基金会第一批资助对象的还有49人,他们都是“优秀创业计划”获得者,从230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被广大青年誉为“创业加速器”的湖南青年创业基金会,自今年5月4日由湖南省政府授牌成立以来,目前已有1500多万元的“家底”。

    团湖南省委书记张值恒称,基金会的发展积聚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创业基金会的建设,省长周强、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和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都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财政及相关部门解决铺地资金1830万元。目前已经到位500万元。

    社会各界的支持也持续升温,总计金额达到了1000万元。

    张值恒说,湖南青年创业基金会的作用是充当“发现者”和“助推器”。它通过创业竞赛、专家评审和媒体展示、资金扶持等环节,激发青年的创业热情,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扩张性效果。据了解,随着基金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又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表达了支持的意向,该基金年底可望达到3000万元。

    在基金会及联盟的支持下,湖南省各类针对青年群体的系列创业主体活动层出不穷。今年年初,针对返乡青年群体,团省委联合省劳动厅、湖南移动等单位,推出了“返乡青年创业行动”,为全省2000名返乡青年提供了就业岗位,提供的创业基金达到110万元。近期,团省委等又与中烟湖南公司开展“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投入100万元为大学生提供资助,并再次与湖南移动合作,设立总金额1000万元的“湖南移动校园创业基金”,用于连续5年在全省高校和大专院校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

    团湖南省委认为,抓好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是共青团协助政府做好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近一年来,他们以细致谋划和层层推进的方式,大力加强基地建设。各级团组织奔走于大中型企业、政府就业服务管理部门、高校学生三方面,建立和完善基地人数月报、见习企业合同、计划管理等制度,稳步组织和推进青年开展就业创业见习工作。

    截至2009年7月初,全省已建立507个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24302个,有8921名青年上岗见习,并在当地媒体公示。

    同时,团组织还积极探索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方面,由团省委出面,与大型企业的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合作关系,如与湖南省的步步高连锁公司、全州药业集团、中粮集团、可口可乐公司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孵化青年创业项目。另一方面,各地团组织大力与各地市的经济园区进行合作。目前,全省市(州)以上团组织已和51个经济园区(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签订了协议,共计孵化了220个创业项目,帮助3000名青年实现创业梦想。

    对农村青年,湖南团组织依托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着重技能充电。在湖南省劳动部门的整体计划安排下,目前已建立了62个省市两级培训基地,在两年内,每年培训2500名青年农民工、1500名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2500名返乡青年农民工。每年还组织2000名农村“两后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以提高其就业能力。

    团湖南省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已形成意向性实施方案,拟定下半年推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贷款项目。

    为了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团组织还与湖南广电系统合作,借助其影响力为青年创业就业鼓与呼。团省委联合湖南卫视策划开办的“青年创业就业呼叫中心”互动节目,与湖南公共频道策划筹办的“百万boss——青年创业大赛”等创业类电视节目,社会反响巨大。他们携手湖南省教育厅、湖南交通频道启动的“爱心就业岗、创业你无敌”大型活动,落实各类岗位1.5万个,受到省领导的好评。

    本报长沙7月27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