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高调维权找回“身份意识”
有人也许纳闷,为作家维权可不就是作协的宗旨?话虽如此,事实情况正如作协发言人所说:“以前协会没有很好地落实,今后这一局面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此外,事件本身的若干细节也佐证了这点。
3位作家与《知音》的权益纠纷,缘于杂志今年刊发的3篇文章:其中一篇作者署名毕淑敏,实乃伪作;另两篇涉及内容失实、侵犯作家名誉等问题。不过,3位作家刚开始并没有想到找“娘家”,而是各自讨要说法,比如史铁生发表声明要求对方道歉,毕淑敏则将杂志社告上法院。作协方面也介绍,“3位作家并没有主动找到作协”,作协认为自己“有为作家维权的义务”,所以经由调查了解后主动介入了。
更有意思的是,作协维权的专门机构是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下称“权保会”),而毕淑敏、史铁生正是本届(自1997年起)“权保会”委员。也就是说,连作协维权机构的主要成员都忽略了自身所拥有的“组织力量”。恰因为这是作协主动上门为作家维权,更可看出这个协会组织正在发生新变化。这意味着,中国作协力图通过观念转变及角色转换,找回和确立自我的“身份意识”。
7月适逢中国作协(前身为“全国文协”)成立60周年,同样由中国作协主办的《文艺报》发表社论,标题就是“全心全意为作家服务”。纵观作协历史,将这个“基本宗旨”提升到如此高度,当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社论提到:“当作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作家协会要挺身而出,有所作为。”
这次作协主动站出来为作家维权,自然可以看成作协角色转型的体现。去“行政化”之弊,增强服务意识,这是国内协会组织普遍面临的挑战,也是市场经济改革所提出的转型要求。中国作协当前的使命就在于,把一个官僚化的作家管理机构转变为真正的服务型协会组织。
不过,还不能过于急切地期望作协马上来一次“华丽的转身”,她的转型之路必定充满艰辛。比如这次维权行动中,作协的具体操作就存在些许瑕疵。按照相关章程,“权保会”根据委托人的申诉立案。这大致类似于“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即作家不来申诉,“权保会”一般不予以立案处理。章程还规定,(申诉)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而另有报道提到,当记者告诉毕淑敏中国作协将出面维权时,她显得十分高兴。这说明,3位作家既没有主动向作协申诉,还可能尚未正式提交书面申诉书。当然,这些程序上的问题完全能够在今后加以完善,也无碍于作协此次维权行动的积极意义。
“依法维护作家权益,是作家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种种缘故,这一基本职责以前没能得到充分体现。现在,作协高调亮出维权旗帜,履行“全心全意为作家服务”的承诺,或可证明中国作协正在回归自我,重估协会的价值立场。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