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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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回避成本阶梯式水价就只是口号

本报记者 王聪聪 实习生 欧阳泱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8    [打印] [关闭]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新浪网,对3222人的调查显示,70.5%赞成实施“增阶梯式”水价收费,即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超出合理范围越多,水价越高。29.5%的人则持相反态度。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目前全国661个城市中,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调研的1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等10个大城市均未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阶梯式水价比较科学,老百姓也乐于接受。”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教授级高工沈大军认为,从目前实行阶梯性水价的昆明、深圳等城市来看,第一阶梯水量偏高。各阶梯水量在不同城市标准也不一样,要看目标针对哪些人群,第一阶梯如果只想照顾低保家庭,1个月两立方米水就够了,但若要覆盖80%的用户,至少要8立方米水。

    “1998年就提出要实施阶梯式水价了,但是它以1户1表为基础,我国大部分城市不具备这个条件。”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像山东省济南市,差不多300个人共用1只水表计价。在北京,很多老小区的水表也是几户共享的,新小区的IC卡水表一般是一次性买很多立方米水,而阶梯式水价按月计量,需要查表员定期入户,水表等技术改造量、人员成本投资都很大。

    沈大军说,花这么大成本去实施,能节省多少水是最关键的问题。国外实施这种方法的城市也不多,任何举措首先要先看在当地是否实用,要有评估机制。

    “阶梯式水价也是服务水平的一个标志,1户1表说明水平很高了,像社会发展程度比较高的澳门,平均也只有2户1表。”傅涛强调,阶梯式水价当然是很好的方向,但是成本是需要有人支付的,如果政府和公众回避成本,阶梯式水价就只是一个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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