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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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杭州司法机关回避“替身门”调查

盛大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9    [打印] [关闭]
    针对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可能是“替身”的质疑,西湖区法院发表声明称,“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核实确认。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针对这一声明,谭卓的父亲谭跃称“没有意义”,因为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他表示:“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认真对待此事,依法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方法对真假胡斌进行身份鉴定,以释我们心中的疑虑。”(《北京青年报》7月28日)

    正如谭父所说,西湖区法院的声明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也没对照片的极大差异及手指、耳廓等部位的明显不同作出解释。在遭到强烈质疑后,西湖区法院只是像前几天一样再次进行“原则性”否认,这不可能消除公众疑惑,网民依然一边倒地“反对”。

    如果法庭上的胡斌确实是“替身”,那用网民的话说,就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那将是中国司法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如果法院事先知道胡斌是“替身”,那必然发生过权钱交易;即使事先不知道,那也是严重的玩忽职守。无论哪种情况,都涉嫌犯罪。所以,你让西湖区法院去调查胡斌的真假,很难水落破石出。

    去年轰动全国甚至引起国外关注的“周老虎”事件,也是从照片引发的。面对公众的强烈质疑,陕西省林业厅一再声称照片中的野生华南虎是真的,几名直接当事人甚至异口同声地公开宣称“拿脑袋担保”,但最后结果证明他们都只是“嘴硬”而已。不过,谎言是在陕西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强力介入后才被揭穿的。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一直让陕西省林业厅自己去调查,他们得出的结论永远也不会改变。

    从肇事现场到审判法庭,“胡斌”经历了公检法的诸多司法程序,这意味着杭州市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都有参与或默认作假的嫌疑。因此,“替身门”的调查应将杭州市的公检法都排除在外,起码应该采取回避措施。

    也许胡斌确实没有“替身”,但既然公众质疑如此强烈,有关部门就应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并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我强烈呼吁浙江省或国家有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彻底弄清真相。证实胡斌的身份,在技术上一点都不难——只要愿意做,相信很快就能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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