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养自收自支人员何为
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没有解释环保部门何以要养那么多人,可能史宁安厅长也没解释。平顶山市6个区县环保部门,就有“自收自支”人员606人,占现有人员79.2%。也就是说,每两个在编人员,于政府编外又雇用了8个人。养这么多编外人员,显然不是小事,其中必有隐衷。
不妨设想环保事务特别繁重,特别需要人手。但如果忙的都是合法而必需的事体,很难想象政府会不给编制。还可以设想,雇些人来给自己端茶送水、跑腿,在编人员自己做“司令”,养尊处优,也是可能的。但一个在编的雇四个跑腿的,就多得有点离奇了。
被雇者被称为“自收自支”人员,这“自收自支”,实为一条这个群体“岗位职责”的重要线索。所谓“自收自支”,就是自己收费,以收费支付相应的开支。具体到环保部门,“自收自支”便是向企业收钱,再把钱支付在自己身上。收费是否止于排污费,还有没有其他收费项目,相关部门没有公开,我们现在只好存疑。
现在排污企业多,排污已是亏心事,白天都怕鬼敲门。要想心安理得,要想“和谐发展”,合法的税费自然要缴,除此之外,可能还得破财消灾。这使人想起山西的煤矿与假记者,那里煤矿也是把柄多,假记者找上门来,煤矿也是破财消灾。假记者其实也不是假记者,而是一些媒体的“临时工作人员”,也就是“自收自支”人员。收钱,有时候是替人搞点宣传、办些手续,有时候则纯属抓住了人家把柄。无论哪种情况,其主要任务是创收,是搞“市场开发”,这是肯定无疑的。
自收自支人员成功“自收”之后,就有一个“自支”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如何“支”的问题。自收自支人员也是劳动者,劳而得酬,劳而后支,天经地义。但收来的钱全部用于“自支”,这种可能性不大。你被别人雇来收费,收费之后仅仅“自支”,不合情理。环保部门雇你,自然会给你支付报酬,但他们的根本目的还是给部门增收,提高部门内分配水平。
环保部门收排污费,照理收费不是目的,养人更不是目的,收费目的在于治污。现在企业排了污,环保收了费,养了大批“自收自支”编外人员。反过来说,由于环保养了“自收自支”编外人员,企业还非得排污不可了。企业不排污,他们就没法“自收自支”,没有和谐与稳定了。从大量挤占挪用环保专项资金的实际看,环保部门养人没有增强环保力量,相反,他们把养人变成了目的,把收费变成了养人的手段。
环保部门一个在编的雇四个编外的,就是环保领域“钱景”广阔的一个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