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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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被涨价”,公众怎么会满意

盛大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04    [打印] [关闭]
    8月3日,发改委网站在头条位置发布了题为《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的文章。该文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文章说,今年以来,天津等很多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等城市准备调整水价,“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

    很多城市的水价已经或即将涨价,成品油的价格总体上正处于上升通道,电将涨价的消息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近来,关于资源性产品涨价的消息接二连三,而质疑的声音也是一浪高过一浪。由于国内经济形势还没有根本好转,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还处于停滞状态,而近期资源性产品的涨价又比较集中,因此“普涨”所面临的舆论压力也是前所未有。发改委的文章看上去像是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实际上也是给公众的一个解释。

    作为一名城市居民和有车族,我当然不希望水、电、油等生活必需品涨价。但我又不能不承认这些产品的涨价确实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因为价格杠杆确实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因此,在原则上我并不反对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调,但这种支持也是有条件的。我认为,政府在上调资源性产品等公用事业产品价格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要通过提高低保标准等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更重要的是,因资源性产品涨价而带来的收益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能成为垄断企业提高福利、挥霍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经济来源。

    我提出上述“条件”,并不是凭空想象、无的放矢,而是这些问题早就存在,甚至有不断加重的趋势。比如,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发现,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竟然花费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刚刚被判刑的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日均挥霍公款高达4万元,中石化办公大楼的一个吊灯竟然就花费了156万元……一方面天天把“亏损”挂在嘴边儿,找政府要补贴,一方面却是挥金如土,怎能不让人痛恨?

    水、电、油等资源是属于国家和全民的,它带来的收益也应该属于国家和人民。为了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适当提高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是可以的,但因此而产生的巨大利益必须由全民共享。为此,政府必须通过成本监审等手段,把资源性企业的成本及职工收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并创造条件让这些企业接受社会的监督。

    我一直认为,像自来水公司、国家电网这种由政府垄断的企业,完全没有任何商业秘密可言,因此其账目应该是完全公开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即使是听证会的代表也看不到申请涨价企业的账本——把盖子捂得这么紧,到底是想掩盖什么?如此稀里糊涂地“被涨价”,公众怎么会满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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