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只有围堵,问题才能妥善处置?
这又是一起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过,它不再是突发的、没有先兆的。从新闻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污染企业长沙湘和化工厂2004年投产以来,周边群众就已经出现体内镉超标的症状。而直到今年4月,这家化工厂才停产。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浏阳市群众不是没有向上级反映过,上级领导也不是不知道这件事,然而,何以非得等到上千名群众围堵镇政府、派出所时,才开始雷厉风行地“妥善处置”呢?
浏阳市各级政府行动如此迟缓、如此被动,非得在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之后才“应急处置”,部分地暴露出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对群众切身利益置若罔闻的不良倾向。其在能够拉动GDP、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企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之间,往往作出不光彩和不智的选择,造成对民众利益的严重伤害。此种选择在遭到质疑时,不仅不改弦易辙,反而百般推脱,尽量延宕事情的尽快解决,并大言不惭地以“发展地方经济”来进行辩解。对反映问题的民众,不是打压就是妖魔化,视为刁民。
如果地方政府认识不到污染企业的危害,尚可以谅解。然而,现实的情形是,大批专业官员,比如环保局长等往往成了污染企业横行地方多年的保护伞。面对群众的举报,要么不理不睬,要么敷衍搪塞,听任污染扩散,坐看群众无路可走、无处可诉,最终酿成事端。为什么目前的基层专业官员会发生如此异化?除了其监管步调必须与地方政府保持一致之外,以监管权收取“买路钱”大概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排污费以及其他说不上名目、上不了台面的罚款之类。
政府负有维护公共利益的最高职责,决不能沦为谋利的机构。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毋庸多说,但民众需要的是健康的发展、有序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的“性急政府”,这样的政府罔顾地方实情,疯狂引资,可这样建立在毁灭环境、祸害子孙基础之上的增长究竟有什么质量和意义?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是不是已经有一部分官员把自己和企业搅和在一起、捆绑在一起了?其个体利益、小团体利益是不是已超越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不是已成了官员猎取个体利益的借口?
翻检《湖南日报》可知,湖南省从2006年3月就开始“在全省打响镉污染防治整体战”,重点做好湘江流域镉污染防治工作。然而,3年多过去了,“整体战”在浏阳河这里搁浅,浏阳市镇头镇的民众依然在死亡的阴影中挣扎。直至他们采取了我们非常不愿意看到的围堵行为,事件才露出一丝一缕解决的曙光。类似情形在其它地方是否也存在?但愿群体围堵行为不要成为破解关涉群众安危问题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