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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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因势利导化解社会对乙肝的误读

点评人 江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06    [打印] [关闭]
    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取消乙肝“两对半”出现在入学就业的常规体检表中。但很快卫生部又公开表示,没有出台政策的计划,崔富强也随即表示自己的意思受到误读。

    网上由此展开了一场关于取消还是不取消的讨论。支持取消的人认为,取消乙肝检查,可避免对乙肝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歧视。反对者则认为,应保留检查,“产生歧视的根本原因不是检验乙肝本身”。

    “无论入托、升学、就业,只要你不幸在体检报告上出现了‘乙肝阳性’,就很可能被拒门外。现在已经出现专门的‘乙肝代检’——健康人代替患者通过入职体检,然后收钱走人。能产生这个灰色产业说明啥?说明需求旺盛,社会上乙肝歧视太严重了。”一位新浪网民说。

    取消乙肝检查就能避免乙肝歧视吗?不少网民认为,只要乙肝歧视不被破除,消除检查的一纸公文也很难保护乙肝携带者和病人。

    一位腾讯网网民留言说,自己是应届毕业生,今年亲身感受了就业的艰难与残酷。他说,部分应聘单位不仅要应聘者交乙肝检查结果,还让他把几乎所有器官查了一遍。“所以取消也没用,毕竟应聘者是‘弱势群体’,他要查,你还得乖乖地去。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化解歧视。”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慢性乙肝患者2000万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9300万人。对于乙肝患者,我国有规定说,他们不能献血或捐献器官,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餐具的行业,不能就职于幼儿园等。但事实上,社会歧视使得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在所有行业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有评论认为,“稀缺资源”掌握着乙肝携带者和患者去留的主动权,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拒录或开除乙肝携带者,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而乙肝携带者和患者的维权,往往只是争取一个平等的权益,即使维权胜利,也很难保住工作。

    7月30日,卫生部政法司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同时,早有专家指出,乙肝在我国被“妖魔化”了,乙肝病毒主要经由血液和母婴传播,至于体液中的乳汁和唾液,几乎不具有传染源作用。

    所以有网民认为,相关部门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顺势而动”。正如一位人民网网民所说:“和乙肝携带者、乙肝患者一起吃饭会传染吗?得了乙肝到底要有哪些必要限制,哪些限制是不必要的?携带者和患者的区别在哪里?卫生部只是出来否认误传还做得不够,更应趁着大家关注的时候出来说说清楚,化解人们对乙肝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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