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我们会对马路杀手习以为常
此时,杭州“胡斌案”一审判决后激起的涟漪还未彻底平息。当晚,当地电视台的一名主持人在播报这则新闻时,气愤难当,竟然破口大骂,“他们开那么快要干吗?赶着去投胎吗?!”屏幕里激烈的言辞出乎观众意料,粗口虽然和主持人的身份不相称,但他的情绪却未必不正确。
能不愤怒吗?这时候的愤怒,已经和“保时捷”、“打工妹”这样代表阶层身份的标签不相关了,而和生命有关,和行人的安全感有关,和作为一个城市公民的荣誉感有关。在杭州胡斌飙车撞死人被判三年之后,在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致4死1伤被判死刑后,在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致5死4伤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之后,醉酒驾车致人伤亡的事件依然接二连三地发生,或轻或重的法律惩处似乎并没能足够地警醒那些肇事司机,这叫人如何不愤怒呢?
可是愤怒之后,又能怎样?对杭州保时捷肇事案,媒体和舆论的关注热情远远比不上胡斌案。也许在几天之后,它就将淹没在信息的汪洋大海而里不见踪影。可是,它和胡斌案造成的后果又有什么根本不同吗?似乎没有,肇事的地点同样是在斑马线上,逝去的同样是一个年轻的生命,但是,保时捷交通肇事案很难再激荡起像胡斌案那样的社会效应了。
胡斌飙车案似乎是个起点,近段时间以来媒体集中关注了一系列的交通肇事现象,这种关注某种程度上引起了民间“人车对立”的情绪,并引发了专家学者以及普通公民对中国进入“汽车时代”的大讨论,有法律层面的,有道德层面的,众说纷纭。然而,当大讨论逐渐冷却下来,而讨论结果还没有一个质的飞跃的时候,当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媒体和舆论会不会对此产生审美疲劳,我们曾经愤怒的情绪会不会逐渐麻木起来?
这可能是必然的结果。矿难最初以一种新的灾难形式进入媒体视野的时候,我们的愤怒和痛苦溢于言表,当被报道的矿难越来越多,媒体不得不以一种常态新闻来处理时,感同身受的痛楚不复存在,只有那些冰冷的遇难数字被一笔带过。学术抄袭和腐败的事件同样如此,抄袭者的身份越来越惹眼,高校里一般教职员工的抄袭行为很难进入媒体关注的“法眼”。如果以后抄袭者的显著身份越来越普遍,真不知道我们又该去如何关注学术圈的腐败?还有高官贪腐,一开始我们还恨得咬牙切齿,当新闻里被曝光的贪腐金额越来越大时,我们的容忍度也随之扩大,那些“一碰就痛”的神经已然开始麻木,我们连愤怒的情绪都懒得发挥了,以至于有贪官拿出“温和腐败”的论调时,我们只把它当做黑色幽默来看待。
愤怒的情绪未必能起到什么真正的社会效果,这不过是表达一种个人或社会的情绪罢了。愤怒未必理性,但有时候它反而显得弥足珍贵,至少它还表明你对这个时代的不平和丑闻保留着一丝痛感,有责任才会有痛感,有痛感就该有情绪。我们曾经对矿难、对学术腐败、对高官贪腐有所麻木,现在,当斑马线上的伤害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并在媒体视野中也变得“常态”起来,当驾驶者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的神经是会变得更加敏感还是更加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