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文化景区由政府定票价
《办法》中规定,新疆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直接定价管理国家5A级景区和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上的景区;各地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拟定调整标准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也须报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从2006年开始,吐鲁番所有景点的票价都要申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新疆吐鲁番旅游局副局长曹洪勇告诉记者。此次《办法》出台不仅没有影响吐鲁番旅游景点的销售额,而且还增加了游客量。
“首先声明,此次公布的《办法》与‘7·5事件’无直接关系。自治区发改委从2008年3月就开始酝酿筹划。”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调研员张明德强调说。
“近年来,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价频率幅度大是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发改委时常会接到旅游公司和一些游客的投诉。”张明德说,国家和新疆自治区高度重视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办法》是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发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实施印发的。”按照规定,旅游参观点同一门票价格的上调频率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门票价格调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定和调整应实行听证。
“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张明德强调,此次出台的《办法》将会使新疆各大自然文化景区游览参观点的管理制度更加规范。
据了解,《办法》中还规定,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要予以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凡设置园中园门票及联票的,联票价格要低于相应门票之和。
“目前,天池的门票由原来的100元下调为50元。”天池管委会宣教处处长闫松梅在电话中表示,“天池管委会领导还担心会降低天池门票的整体销售额。没想到,自8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效果非常明显,天池的游客已由每天的1000名增加到了3000名左右。”闫松梅开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