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艰难再现农民工身份困局
因为河南青年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悲壮举动,公众再度把目光投射到农民工工伤维权这个沉重的话题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合理的维护,状貌之悲惨、维权之艰难,并不仅仅止于“开胸验肺”。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仅仅是认定程序漫长、维权成本高、行政执法部门缺位吗?我认为,导致农民工工伤维权艰难,最根本的原因依然是当下社会结构中农民工尴尬的身份问题。
上述那份调查显示,工伤认定程序平均需要16个月。表面上看,难以认定的原因是农民工与用工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深层的原因则是非公非农的身份,导致了农民工进城务工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并不是农民工不想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不想有工作证、工资条、出入证,而是企业为了事后推脱责任根本就不愿做这些事情。在一个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大背景下,蜂拥进城的农民工能够找到事情做已经很不容易,哪里还有更多的谈判筹码?
维权成本高,客观地说,这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城市工人工伤维权的成本并不比农民工的低。甚至,很多情况下,仲裁机构、法院还因为受伤害者是农民工,而启动了简易程序尽量快一些解决问题。然而,即便这样,对于“无根”的农民工而言,仍是无法承受的沉重负担。很简单,农民工与城市毫无联系,无法生存,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天也呆不下去,只能尽快返乡。君不见那些一代农民工,在城市打工逾30年也没能在城市里立足。不是身份制约是什么?
至于行政执法部门缺位则由来已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民工都没有被纳入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履责范围,监管的扫帚并没有扫到这些边缘人群。农民工的身份何时才能够清晰起来,就前一段新劳动合同法遭遇的顽强阻击看,并不是很乐观。
如何打开工伤认定的方便之门?固然可以从操作细节上给出一些路径,比如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权,简化工伤认定程序等等,或者是抓住一些类似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这样的典型案例,用严刑峻法处置一些渎职干部,等等。如此措置或可暂时地、一定程度上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取得进展,但并不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借力亿万农民工的同时,也积压了不少问题。我们不应一边赞美农民工推动经济发展的伟大贡献,一边让他们在资本和权力的双重挤压下呻吟。
此前不久,深圳代市长王荣提出取消“农民工”这个称呼,当时引起众声喧哗。很多人认为在最基本的身份认定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农民工”这三个字并不是轻易取消得了的。无论如何,必须重新审视农民工的身份困局。“农民工”这个不尴不尬的称谓,不应该依然是对进城农民、建设工人的笼统概括、糊涂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