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达到人均三毛钱就好了
8月3日,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在京启动,首批26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生将分赴黑龙江、四川、云南等地,从事为期两年的志愿服务。但这杯水还远不能解决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人才之渴。
四川省广安市区有30万人口,只有10多名律师。“按照四川省每年人口和案件比例、广安的贫困人口比例推算,每年我们应该办3000个案件,实际上我们做不到那么多,实在是缺人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近7年的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肖世春说。
我国社会转型期各方利益矛盾增多,政府愈加重视法律援助,老百姓也更多接触到了“法律援助”这个词。
“去年我们全年办案共200多个,今年上半年就办了240个案子,其中一个是91位农民工欠薪串案。老百姓知道我们不收一分钱,一传十,十传百,就都来了。”刘志毅说。
目前她手下只有两名司法局调来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负责办案、给律师所委派案件、协调接待,有时办公大厅都没有人手。“从个人来说,心有余力不足,每次看到贫穷的人来寻求帮助,觉得非常心酸,觉得自己特渺小。使半天劲,也帮不了几个人。”刘志毅说。
基层法律援助最多的民事案件,就数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但由于人员不足,有时只能优先处理刑事案件。“我们接老百姓咨询求助电话,常常登记都来不及,下一个电话又来了。”肖世春说。
广安市下属的邻水县有96万人口,法律援助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这一个人要兼任法律援助咨询、公证、律师工作。在许多区县,都有一人以上的编制,却长期只能“孤军作战”。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原广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太平,出差办案时连个给他做记录的人都找不到。
“真正的基层地方特别需要法律援助,案件多、专职律师太少,但大学生通常都留不住。”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指导教师、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银梅说。
基层法律援助人才难留,问题还出在资金和待遇不足上。
广安市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经费相当于全省的三分之一。对法律援助,没有具体拨款标准和规定,就根据每年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而定。据肖世春介绍,今年财政拨款是1万元。
这1万元里,包括了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普法宣传等所有预算。“我们出差,至多报销路费,没有出差补助。办一个案子发到300元,我们已经觉得多了,不敢再发。”肖世春说。
“在我们这儿办一个案子400元,这几乎等于办案成本费。而如果是专职律师办案,少说能挣上千。”刘志毅说。
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者还要自担风险和责任。不少求助者有传染病,目前基层也没有相应保险。“有时快下班时来人了,还是大老远赶来的,你不能不接待啊,还得自己掏钱管饭。有时工作人员真就是凭着一腔热血在工作。”刘志毅说。
经费问题已经成为众多基层法律援助人员必须面对的现实困境:没有办公用房,和司法局共用一个大办公室,当事人隐私难以得到保护;没有公车,接到电话要跑案子、或者下乡普法活动,工作人员都是自己坐摩托车去……“就是给车我们也不要啊,有车要油钱维修,养都养不活!”肖世春说。
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募捐也不成风气。“从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到现在,我们一共才募捐到多少?说出来你都不信,就两千块钱!大家也不理解,凭什么我们把钱拿去帮坏人?”肖世春无奈地一摊手。
政府所属的基层法律机构如此,而地方上热心法律援助的志愿者律师则更是“没娘的孩子”。
哈尔滨市东元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负责人吴云律师,数年来一人支撑着30余人的法律援助站运转。50多岁的她清瘦,没有经费支援,往往只能拿出一部分个人办案盈利,用于补贴公益办案。
“我从小是国家养大的,现在就想用法律知识回报国家,我们站每年房租、水电费、三十来人的补贴……一年也得好几万元,都是我负担的。有人就说,你神经病啊。”吴云律师笑着说。
据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建民介绍,目前我国的公益法律援助事业刚刚起步,面临“四难”:机构成立难、经费难、人力难、不是直接受害者介入案件难。“但我从来不认为政府可能包办所有的事,也应允许一部分法律机构从事公益援助。”陈建民说。
“我们送学生去培训,也是弥补我国目前公益律师人力不够的问题。两年服务期后,可能30个人最后只留下了3个,但这就撒下了种子。”陈建民说。
“法律援助要改变局面,我认为关键还要通过政府。目前对法律援助投入摊到每个人头上,人均是7分钱。我们的要求真不高,只要能投到人均3毛钱,就能解决问题了。”肖世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