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多元调解衔接 有效化解矛盾
2005年9月至2008年年底,莆田各级党委、政府通过调解衔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474起,一批重大、敏感性的群体性事件得当妥善处理;诉讼调解、协调和执行和解率大幅提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6.3%,执行和解及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78.4%,实现案结事了。
整合资源 合力调处
2005年9月以来,莆田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成立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调解衔接工作,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将调解衔接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调解衔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工商、国土等行政部门,总工会、妇联、侨联、工业园区、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单位共建立77个调解衔接工作站点,各站点确定责任法官,定期联系,进行经常性工作指导。
莆田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延灿说:“党政领导、综治负责,司法引导、多元衔接,合力调处、共促和谐”是莆田多元调解衔接机制特色。
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和聘任调解员,整合社会调解资源,真正形成“大调解”格局。特邀调解员、聘任调解员工作职责包括负责诉前调解工作,接受法院委托开展庭前调解,协助法官开展案件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参与调解衔接的其他事宜。
目前,全市法院共聘请了1235名特邀调解员、14名聘任调解员,基本覆盖各个乡镇、村居和部分行政机关、行业调解组织。
调解确认:调解人员说话“管用”了
莆田市西许村村委会主任刘寿武是一名特邀调解员,他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由于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反悔又起纠纷情况普遍,给村民造成“村干部、调解员说话不管用”印象,人民调解员调解积极性不高。
受聘为特邀调解员后,刘寿武的难题得到解决,莆田调解衔接机制创造性地建立“调解确认”制度,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对协议进行审查,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通过制作民事调解书方式,确认其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寿武说,人民调解员说话“管用”了,调解积极性就有了。2005年9月至2008年底,莆田两级法院依法确认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10532件,95%以上已经得到及时履行。
多元调解衔接妥善调处群体性纠纷
张延灿说,莆田市多元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有助于形成群防群治、联排联调重大矛盾、群体性纠纷的合力。
2008年11月5日,莆田正茂体育用品公司和华茂鞋材公司法人陈建水、陈建森兄弟负债弃厂逃匿,拖欠238名工人工资67万余元,上百名工人围堵厂房、公路。莆田市城厢区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办公室第一时间启动调解衔接机制,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官、司法局调解人员赶赴现场,人民调解员和当地老人会成员耐心疏导情绪,法官讲法释理,劳动仲裁部门快速裁决,法院第一时间进行财产保全,政府筹集资金预付生活费,一场群体性纠纷很快得到妥善处理。
张延灿说:“工伤、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是近年来导致群体性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第一时间合力妥善调处既解‘心结’又解‘法结’,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实现案结事了。”
据新华社福州8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