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1日
星期

西安在建地铁坍塌:是天灾更是人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1    [打印] [关闭]
    

    本报西安8月10日电(记者孙海华)今天,西安市政府召开地铁安全生产会议,通报西安在建地铁坍塌事故调查结果。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沟槽开挖支护不及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相关人员职责履行不力,在较差自然地质和连续降雨下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8月2日,在建的西安地铁一号线洒金桥站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两名正在作业的工人不幸被埋身亡(本报8月4日曾作报道),这一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首先,是中铁二局项目部人员对西安地质特点认识不足。”调查组负责人表示。施工方案中,对沟槽开挖步骤、支护措施规定不明确,向施工人员交待不细致。

    当时,机械挖成的沟槽深达4.5米,却没有进行及时支撑,导致坑壁支撑力不够。这时,管理人员又忽视安全,盲目安排工人下沟作业。在外部扰动下,坑壁泥土逐渐变形直至坍塌,“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安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力。沟槽开挖中,北京地铁监理公司虽然提出要加强支护,但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缺乏了解,特别是事发当日凌晨工人开挖沟槽时,夜班监理未坚守岗位,“致使所挖沟槽超出设计深度、坑壁系回填杂土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2日接班后,当班监理人员也没有发现隐患,制止盲目作业。

    第三,事故坍塌部位是回填杂土,土体下还预埋有自来水管、热力管道、电力线缆等管线,土体松软,加上连日降雨,使土体含水量增大,自稳能力进一步下降。

    调查组还认为,事发部位地质条件复杂,且沟槽的挖成距事发时间短暂,客观上监管难度较大,应采取进一步措施加以防范。但西安市地铁公司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加强并纠正防护措施缺陷,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根据调查,西安市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停止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铁监理公司的西安地铁招投标资格两年,并给予相应处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中铁二局项目部主管领工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负有重要责任的中铁二局等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建议相关单位分别给予解除劳动关系、撤销职务及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理。

    为进一步确保地铁建设安全,自今日起,西安地铁建设启动“问责制”。一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下一轮招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