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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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入不敷出不能成涨价理由

马涤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2    [打印] [关闭]
    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近日撰文剖析了部分供水企业是如何将利润“合理、合法”转移的。傅涛的文章中指出,供水企业往往使用非正常的加速折旧、利润向三产转移以及将资金转移至资本公积等方式,使账面显示为低利润或亏损。

    水要提价,气要提价,热要提价,电也要提价,我们可能迎来一个涨价时代。这些涉及日常生活的民生产品如果一旦提价,很多家庭的生活压力将备感沉重。

    资源性产品提价的原因,按照官方说法,一是合理使用能源的需要,二是企业成本压力大,多数企业入不敷出。然而,类似自来水公司这样的垄断行业中,形成高成本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亏损又是怎么回事?广大公众心里其实是有数的,而专家的调查研究结果,更提供了一份权威的佐证——高工资、高福利、高职务消费、官员过多与人浮于事等等,所形成的高成本,或说畸形成本,最终由国家财政和居民消费买单,仍不能抵消不断攀高的经营成本,然后就打起涨价的主意,继续向居民转嫁高成本负担。这才是打着“合理使用能源”的旗号,以“入不敷出”为借口运作涨价的最主要原因。

    提倡合理使用能源,我们应该理解并力行,然而涨价的手段却未必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实际上即使是低廉的水电气,普通收入以下的人家也不敢浪费;价格提高一倍,未必就能让挥霍者树立节约意识。浪费能源、高消耗多体现在政府公务消费、城市形象工程等方面,把节能的重点盯在民生上是下错了药。

    去年郑州某供热企业的涨价听证会,物价部门与企业联手回绝公众代表要求公开经营成本账目的要求。其实不公开本身就是另一种方式的公开——正因为成本中有猫儿腻。若不是清华大学的专家揭出内幕,公众将很难从正常渠道了解供水企业畸形成本的具体情况。

    垄断企业的成本转嫁,实质上就是一种掠夺,以所谓“入不敷出”为名的继续涨价,则是掠夺的加剧;而在如水电气热这些民生产品上的掠夺,则甚于任何一种掠夺。那么,面对垄断企业的畸形成本与不断加重的民生负担,有关方面究竟应该做何取舍,还是审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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