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社会,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
学者黄建钢的《论公共社会》在“继续解放思想”理念的引领下,在其战略思维的演绎推动下,敏锐地构建了一个崭新的“公共社会”的新视角。
这个视角的第一块基石就是对“公共经济”的确认和判定。在作者看来,“公有”是指个人不拥有但作为整体拥有财产的个人可以使用财产的一种状态,而“共有”是指每个人都拥有和支配财产的一种状态。“公有化”就是让每个人“失去”财产但让其整体拥有财产的一种过程。这是财产的一个聚集状态。而“共有化”就是把社会中一部分拥有财产和一部分不拥有财产的状况改变为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一份财产的过程,并在每个人拥有财产后再把本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个有财产”拿出去“共同所有化”。这属于财产的一个分散化分配的状态。
“共有经济”的确立,使作者对《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未来社会所作的设想、理解和描述有了新的认识。马恩经典认为:“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作者的理解是,这是一种“共同所有财产”所有制度的描述和表达。这种所有制,它是非资本主义性、非私有性的,是具有“公”与“共”的混沌混合性的。
《论公共社会》还对“共有”与“私有”进行了比较。认为,与“私有”的不同在于,“共有”不仅自己要拥有财产而且还要允许别人拥有财产;在获得财产的过程中,不再是你死我活,而是必须要信奉“共赢”、“共享”、“共富”、“共进”的原则;必须顾及“共同体”的建设和必须分出一部分利润和利益。
作者认为:“公共社会”的基础是“公有”和“共有”,“公共社会”是以“公”和“共”两大体系和机制组成、混成和互动的社会,是一个以“公共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运行范式。
其中,“公共社会”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就在于:把社会组织化、把利益公共化、把服务均等化、把教育公平化、把投资公开化、把政务服务化、把监督社会化、把管理和治理公正化,等等。
然而,人类认识的盲点和难点之一,就是对自身所处社会运行发展认识的茫然和不清晰。这是由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人类也是身陷其中的局限性所致。在信息爆炸、价值观念多元碰撞的不确定年代,《论公共社会》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主线,认识我们当前的社会。在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从不同的途径和方式调整和突破所有制的局限,使其蕴含着的“共有经济”成分不断发展壮大,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终于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和信息革命的媒介下,为人类提供了认识其发展的雏形和框架。作者将其定义为“公共社会”,不用说,这是我们认识社会发展的一个新境界。
尽管这是一个理论雏形,作者还是抓住了它的一些基本要素。他从18个方面进行了范式的归纳和构想:(1)公共所有。这是从所有制方面首先对公共社会的界定,也是公共社会存在的基础。(2)公共经济。这是支撑公共社会运行的经济范式。(3)公共财政。不是所有的政府财政都是公共财政,只有用于公共事业的财政,必须通过公共程序的认可才是公共财政。(4)公共设施。这是把社会公共化的硬件基础设施。(5)公共产品。不仅是物质产品,还包括文化产品和制度产品。(6)公共政策。用于公共领域,为了公共目的的政策,主要是政府政策,但还有公共组织政策。(7)公共权利。主要指天赋的被公众所享受和享用的权利。(8)公共权力。被制度赋予的维护和支撑公共秩序和改革社会的基本力量。(9)公共程序。以公开、公平、公评、公正等原则设计和设置出来的处理事情的程序。(10)公共人物。具有公共意识,从事于公共事务的,为公共目的而运行、引导、服务的主体。(11)公共领域。即非私人领域的。(12)公共事务。即非私人事务的。(13)公共项目。公共财政投入的,受公众监督的项目。(14)公共管理。公共享用和享受的,为实现公共目的的管理。(15)公共心理。关心公共人物、事物和事务的心理。(16)公共节日。这是公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引导机制。(17)公共资源。这是可以由公共占有、使用、享受和抉择的资源概念。(18)公共机制。这是指“大公无私”和“秉公办事”的社会运行机制。
对于我们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针对性、尝试性、系统性、框架性和战略性都很强的理论构架。很多我们不熟悉的概念被提出,还有一些我们熟悉但很零星的概念被集合在这个新的有机框架中,并且还赋予了新的涵义。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还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待于人们在改革的实践中去不断探讨和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公共服务”、“服务均等化”、“服务型政府”的一系列概念,比较充分地表明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正是在这个精神的激励和指引下,黄建钢终于将他的“公共社会”的理念搭建成了一个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方向和范式的雏形。